▼ 文|王二宝
最近几天,我分别更新了关于房改的文章和视频,发现大家非常关注,也有人评论反映看不懂,那我就重点聊聊这个涉及每个人的政策。
其实自1949年建国至今,我国一共有三次房改:
第一、50年代就实施的“福利分房”,父母辈和爷奶辈肯定知道,地方解决90%的资金造房,居民只需要支付极低廉的租金,逐渐解决了住房大锅饭现象。
第二、1998年6月中央全面推行“住房商品化”,不仅意味着可以自由交易,也代表福利分房成为历史。
第三、就是这次,中央出台重磅文件,今后我国楼市发展再次转折。
我注意到了,很多人都没注意到这次房改的特殊意义。
第一类、无法承担商品房价格的中低收入人群。这也是此次重点保障对象,作为保障性住房,价格远低于商品房,压力也小很多。
第二类、买不起商品房,但又不符合经济适用房标准的人群。这就是此前我提到的夹心人群,我认为保障性住房是针对当下我国房地产市场的重要补充,其中作用之一就是保障夹心人群的居住权益。
01 / “二次房改”的到来,对我们每个人都有重大影响再来梳理下背景。8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以下还是简称“14号文件”)。说实话,刚开始关注度并不高。
直到10月26日,经济观察网概括发表的一篇《独家 |中国将推动新一轮“房改”》,才真正引发舆论。
重点是文件内容,这两点很关键:
1、让工薪收入群体逐渐实现居者有其屋,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
2、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让商品住房回归商品属性。
乍一看,大家感觉非常绕,听不懂,其实根本不难理解。
“二次房改”就是告诉我们以后中国房地产将会两条腿走路- -“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同时还会大力削弱金融属性,抑制炒房。
其中保障性住房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居住问题,有最基本的生活配套,价格远低于商品房,预估至少在50%以上。
而在商品房方面,最大的问题就是房价偏高,炒房是重要原因,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官方专门提到“让商品住房回归商品属性”,言外之意非常明显。
综合所述,我们不难发现可以说每个人都在房改范围内,只不过目前只是部分城市率先实施。
也就是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城市,共计35个,后面可能也会慢慢扩大范围。
02 / 此次房改,也是解决过去我国楼市发展弊端的重要方式客观来讲,这并非我国首次提到保障性住房概念,至少在2011年,中央就明确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出部署。
可是长期以来,各地却清一色地出现了共同问题:
商品住房比例过大,而诸如共有产权房、人才房、安居房、公租房等保障类住房比例太低。
早在2018年,深圳就设定了计划,商品房、人才住房、安居房、公共租赁住房,未来的占比分别是40%、20%、20%、20%。也就是说商品住房近占四成,而保障性住房占比将高达六成。这也能间接说明问题。
实际上“二次房改”核心就是调整占比,由过去单一发展商品房变成大力推动保障性住房,就是解决弊端。
03 / 关于保障性住房的几个注意事项正如前文所说,商品房特点是自由买卖,而保障性住房则专门面向中低收入人群,采取“申请”方式。
关于哪些人能申请,文件是这样说的,“重点针对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
至于什么叫收入不高,可能还需要等待后续文件,或者是查阅相关标准。
此外,还有几点需要我们注意:
1、申请方面- -以家庭为单位,保障对象只能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如果已申请过各类保障性住房,必须退回才能享受此政策。
2、房价方面:除了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等费用之外,严格控制利润,原则就是保本微利定价。
3、管理方面:不得长期闲置,严禁流入市场交易,如果需要转让,则由地方城市回购。
4、税费方面: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税费,个人购买契税减按1%征收。
等等……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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