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春夏之交,中华大地发生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水灾。
这一年从南到北,共有29个省、市、自治区超过2.2亿人民群众受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1600亿元。
以江泽民同志为首的党中央领导全国人民齐心协力,团结一致,不怕牺牲,在众志成城的抗洪军民面前,即使滔天洪水亦无可奈何。
到1998年9月上旬,这场震撼人心的抗洪战役已取得了决定性胜利。
有喜悦,也有教训,在抗洪抢险斗争中,国家年年投入巨资加固整修的长江大堤却暴露了一系列触目惊心的质量问题。
1998年8月7日,长江大堤九江段发生决口,洪水冲进九江城,几十万群众紧急疏散。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亲自赶到九江部署抗洪救灾,在大堤决口处他发了大火:
“你们不是说固若金汤吗?谁知堤内是豆腐渣!这样的工程要从根查起!对负责设计、施工、监理的人员都要追查。人命关天,百年大计,千秋大业,竟搞出这样的豆腐渣工程!”
朱镕基拥抱战斗在抗洪一线的广州军区副司令员龚谷成
从此“豆腐渣工程”成了偷工减料的劣质工程、面子工程的代名词,被全国人民所熟知。
1998年这一年,全国范围内曝光的“豆腐渣”工程一件接着一件,令人触目惊心。
1998年2月20日上午11点40分,湖北巴东县焦家湾大桥施工现场突然传出一阵如同闷雷般的巨响,这座即将合龙的长达48米的石拱桥在众目睽睽之下居然整体坍塌。
碎石四溅,血肉横飞,25名现场施工人员被重达百吨的桥身砸倒,11人当场死亡,14人不同程度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200万元。
更加令人愤慨的是,这可是国家投资建设的三峡移民复建工程,关系到成千上万三峡库区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相关建设方、管理方、施工方为了个人私利偷工减料,敷衍了事,视百年大计简直如同儿戏!
1998年4月,由云南省批准建设的昆明-禄劝公路(108国道公路昆禄段)全线通车,这条公路全长72公里,计划总投资3.77亿元,从开工到竣工整整花了2年时间。
禄劝当年是云南省的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是高寒山区,修通昆禄公路有利于让乡亲们和山里的特产物资走出大山,本来是一件扶贫的大好事。
昆禄公路路面
结果仅仅18天之后,这条公路竟然就出现了局部路段路基上边坡大量坍方、滑坡,路基沉陷,路基边缘塌坍,路面纵向开裂等严重的质量问题,导致全段公路无法通行。
简直匪夷所思,这还是条刚修好的新路啊!
昆禄公路塌陷事故是一起典型的质量责任事故,事故发生后,国务院责成交通部组成专家团队,对云南省境内在建的所有公路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全国范围内的重点交通项目进行检查。
同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决定对云南省公路项目暂停拨付国家财政预算内专项建设资金,国家计委在12月28日下发通知,决定对昆禄公路项目派出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进行稽察。
后来,昆禄公路一直处于年年坏、年年修的尴尬状态,1999年大面积返修花了国家1亿多元,2004年、2007、2008年、2011年又进行连续大规模整修,投入的修复资金几乎赶上了当年修路的资金,结果到了2013年这条路有42%的路面依然是坏的。
很明显,这种娘胎里带来的毛病靠后天修修补补没办法根治。
朱镕基看望中央办公厅职工
1998年12月初,朱镕基在交通部《关于切实抓好公路建设质量的报告》上批示:
搞“豆腐渣工程”就是对人民犯罪,交通部应将查出的公路建设质量问题通报全国,公开曝光,引起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
朱镕基的这份批示做出没多久,又发生了震动全国的1999.1.4重庆綦江虹桥垮塌事件。
1月4日晚上6点50分,只使用了3年都不到的,号称重庆綦江县标志性建筑物的虹桥突然整体垮塌,桥身坠入綦河,顿时山摇地动,河水冲天。
这次垮塌事故造成40人死亡,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30多万元,教训极其惨痛。
其实,这座“虹桥”本来就是豆腐渣工程,1996年端午节桥刚刚通车没几天就发生巨大异响,桥拱出现裂痕,人们发现:连接桥面与钢拱的拉杆已有5根断裂。
虹桥桥身整段沉入水中
当时有一位老焊工曾对施工人员粗糙错误的电焊工艺和方法提出批评,并到县委、县政府、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反映情况,请求制止。
但意见如同泥牛入海,毫无动静,老焊工遗憾断言“这座桥管不了三年”,并禁止家人从桥上通行。
1998年8月,綦河遭遇洪水,虹桥桥身出现开裂,但县政府依然没有同意县水利部门立即停用虹桥并进行抢修的建议,就这样,县里连挽回大祸最后的机会都断送掉了。
尤其可恶的是,虹桥立项时的工程预算为250万元,但结算价竟达到了402万元,超预算60%,时任綦江县县委书记张开科、副书记林世元、包工头费上利(系林世元同学)却从中上下其手,大发横财。
桥可以再建,路可以再修,可是,几十条人命永远消逝,几十个家庭从此破碎,“1.4”虹桥垮塌事故成了綦江人民20多年难以忘却的惨痛回忆。
最后,綦江县委书记张开科被判处无期徒刑,林世元被判处死缓,费上利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与此案有关的一批綦江县官员均被判刑。
法院公开审判相关责任人
接二连三发生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影响恶劣,教训深刻,引起了江泽民同志的高度关注。
1999年1月11日,江泽民同志在中央党校给参加培训的省部级干部讲话时公开点名98年度的几大“豆腐渣”工程:
“最近,云南昆禄公路“豆腐渣工程”的暴露、辽宁沈四高速公路青洋河大桥的塌陷、重庆綦江县人行桥因粗制滥造而垮塌等事件,看了以后令人震惊。”
他严肃地要求高级干部们:
“要使全党始终保持一种坚韧不拔,奋发有为的良好精神状态,庸俗的人生哲学,对群众疾苦置若罔闻,麻木不仁的态度,都是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格格不入的,必须坚决反对和杜绝。”
顿了一顿,他又坚定地说:
“我们做工作,必须要有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不负责任,得过且过,敷衍了事是要出大事的!”
江泽民同志
二、治理“豆腐渣”,治标还要治本江泽民同志态度鲜明,高瞻远瞩的表态,吹响了党和全国人民向“豆腐渣”工程发起阶段性猛攻的号角。
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颁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次在国家制度层面明确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五方主体对建设工程质量的责任。
同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了执行强制监理制度的工程范围,第一类工程就是“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这一文件的出台落实,对中国建设工程质量保障发挥了里程碑式的作用。
当然,立法和制定政策只是治标,治理人心才是治本。
“豆腐渣”工程的出现,公共建设项目是重灾区,归根结底,是有一些掌握审批、管理、监督权限的党员干部,没有树立正确的三观,缺乏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的信念。
“豆腐渣”工程令人痛恨
因此,在国家不断加强对外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他们一遇到金钱、权力、美色的“进攻”便很快堕落了,跌入了违法犯罪的泥潭。
江泽民同志的警告言犹在耳,就又有利欲熏心的贪污腐败分子以身试法,视抗洪大计如儿戏,借发包和承接工程的机会中饱私囊。
1998年年底,发生了“钱塘江大堤劣质工程案”,在最高检刊物《检察日报》中,钱江大堤与綦江虹桥、昆禄公路、焦家湾大桥并称为“四大豆腐渣工程”。
钱江大堤为杭州市政府按抵御百年一遇的特大江潮、洪水、台风同时袭击标准设计的重点建设项目。然而在1998年年底却有人举报:在钱塘江堤下沙工区施工中,承包人用泥土代替混凝土填进沉井,给江堤工程安全造成严重隐患。
经调查,钱江大堤下沙段工程存在层层转包的违法情况,为缩短工期,减少费用开支,承包人竟然明目张胆地向沉井里大量填土,然后浇筑少量混凝土掩人耳目。
这样一来,工程的成本是减少了,但大堤质量遭到严重损害,后经有关技术部门检测,整段堤坝的质量合格率仅为53.3%。
表面光鲜的大堤没想到竟如同纸糊
随后,涉案的杭州市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总经理陈勇、杭州市钱塘江管理处处长钱震中、杭州市下沙江堤管理所所长赵木水因贪污受贿、管理失职被判刑,一批违法乱纪、胆大包天的承包人锒铛入狱。
1999年7月6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播出专题,曝光了湖北省荆州市燕窝镇长江堤坝加固工程有一段是“豆腐渣”工程的内幕。
记者的摄像机镜头拍下了大堤根部露出草根、砖头、瓦块、裂缝、堤土的画面,老乡拿着铁钎子往堤坝上一戳顿时入土三分,坝顶松垮简直不堪一戳。
燕窝镇长江干堤长达32公里,1998年8月10日,这里曾发生直径18米、深25米的特大管涌,当时是参加抗洪抢险的空降兵某营官兵舍生忘死连续奋战26个小时才排除了险情,保住了长江大堤。
朱镕基得知之后极为震怒,7月7日,他以空前严峻的语气写下批语转国务院、湖北省委、省政府、国家计委、水利部,财政部,请各相关部委组织同志们看看7月6日的《焦点访谈》。
他发出了直触心扉的质问:“而今一撮蛀虫公然克扣国库公帑,置百万人民生命于不顾,国法何在,公理难容!”
1998年7月朱镕基在洪湖干堤视察
1998年长江特大洪水之后,国家投入巨资对沿江堤坝进行全面整修,投资概算达64.94亿元,涉及湖北、湖南、江西、安徽4省,岸线长度近2000公里,共分28个单项工程、230多个标段。
如果千里长江大堤都是这样的质量水平,一旦像98年那样的洪水再来怎么得了?!
一周之后,放心不下的朱镕基到湖北、江西两省考察抗洪工程质量情况,先后亲自检查了汉口长江干堤和九江永安大堤的质量。
7月13日,朱镕基在武汉的长江防汛工作会议上说:“(大堤)哪怕只有千分之一的缺点,但是它的政治意义很大,还是要查到底,否则将来洪水冲垮大堤的时候,损失得有多大!”
在朱镕基的亲自关注和严抓下,1500多公里的长江大堤整修工程质量基本过硬,即使是之前存在漏洞的地方也及时进行了修补加固,没有发生严重的偷工减料情况。
为了确保国家资金的安全使用,国家审计署联合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委)连续出台了一系列硬性政策措施:
第一,所有涉及长江堤坝整修工程全部暂扣质量保证金,额度从5%到10%不等;
第二,所有标段经过审计后方能进行竣工决算,任何人不得提前拨付或领取结算款;
第三,为确保第二条有效执行,决算前一律扣留工程尾款,额度从20%到30%不等,最多的一次扣留了投资额的40%。
审计署令腐败分子胆寒
长江委的这些政策后来成了公建项目领域款项支付和结算的通行做法,一直延续了20多年。
1999年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和新疆自治区再次爆发洪水,但由于政府和人民群众事先准备周全、措施得当,这次洪水没有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失。
2002年春夏之交,汛期之前,朱镕基不顾患有严重眼病,再一次亲自走访嫩江、松花江、长江、黄河流域的堤防,他顶着烈日亲眼查看,亲手摸了堤坝,确认质量可靠,“钱没有白花”。
总体来说,国家投在防汛工作上的资金花得值得,成效是看得见的。2002年,因为大江大河堤防全部整修达标,全国各大江河安然度汛,几千万乃至上亿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得以保障。
在2003年初的国务院工作会议上,朱镕基对各部委的领导同志们说:
“要是不能保证防汛安全,让人民群众每年都有几年时间花在修堤坝上,他们还怎么发展生产?现在可以说彻底地改变了面貌。”
朱镕基视察水利工作
水利领域的反腐保质工作随着全国江河安全度汛而告一段落,但就整体反对贪污腐败的斗争而言依然任重而道远。
2000年1月14日,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上说:
“对敢于无视法纪、违法犯罪的干部,必须用重典。不论是谁,不论职务多高,该受什么处分就给什么处分,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决不手软。”
2000年,除了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因贪污腐败伏法以外,检察机关还先后查办了沈阳市市长慕绥新、常务副市长马向东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阜阳市市长肖作新、温岭市市长周建国等贪污受贿案。
其中,马向东被判处死刑,慕绥新、蓝甫被判处死缓,肖作新、周建国被判处无期徒刑。
要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江泽民同志提出了十二个字:“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现在,江同志虽已离开了我们,但反腐倡廉的工作依然,也必须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