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花山中心法庭同播乐乡党委政府联动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土地纠纷,双方当事人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履行了协议内容。
甲某、乙某系同村人,叔嫂关系。2017年以来,乙某占用了甲某位于村内的一块土地,由于双方姻亲关系,甲某一直没有起诉主张相关权利。2022年下半年,双方因为案涉土地多次发生纠纷,并出现打架事件,2024年年初,甲某到花山中心法庭起诉。
在案情的进一步了解中,法庭发现引发双方矛盾的根源系土地纠纷,为了更好化解双方矛盾,法庭决定联合当地政府、基层自治组织开展调解工作,从根源上化解纠纷。
【调解情况】
在提前同当事人约好时间后,法庭干警联系了乡政府工作人员、村委会干部,按时抵达了调解现场。
在调解现场,双方当事人、当地村委会干部分别对案涉地块历史情况及现状进行了说明。甲某要求乙某恢复土地原状,并赔偿损失。
掌握基本情况后,法庭干警同乡政府工作人员一起,对案涉地块进行了现场勘察,因时间较长,地块原始风貌已发生一定变化,依照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法庭干警和乡政府工作人员一起测量了争议地块的土地面积,并根据当事人原有面积为双方划定了土地界限,在双方当事人的见证下对划定后的土地面积进行了现场核算,得到了当事人认可。
土地问题解决后,损失赔偿问题成为双方僵持的焦点。对此,法官提出:以租赁价格按时间段分别计算损失。于是,政府工作人员和法官一起,又给当事人做起了工作。
在法官和乡政府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一致:由乙某于调解现场补偿甲某2100元。双方土地依照现场勘察预留的界桩恢复地埂,此后互不侵犯。
随着调解笔录的签署和补偿款项的给付,双方历时七年的纠纷画上了句号。
下一步,沾益法院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下的“法庭+N”协调联动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好“源头是关键、功夫在庭外、联动才能赢”导向,努力把各类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真正实现“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