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耍赖,法院判决要求赔偿原告200万元

平武将军吕布 2020-12-27 18:45:45

2018年10月14日,任汉斌向信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保了一份,爱架宝两全保险,基本保险金额20万元,保障周期30年。

2019年9月20日,被保险人任汉斌驾驶闽f号小轿车从长汀县铁长乡腊石村,往大同镇荣丰村方向行驶,途经长汀县,车辆驶出道路,碰撞道路防护栏后坠入道路右侧水库,导致被保险人任汉斌溺水意外身故。事故发生后,任汉斌老婆,父亲,和三个还在上学的孩子,作为受益人向信泰人寿提出申请支付保险金。

据悉任汉斌购买的这份意外保险合同条款约定,“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70周岁前自驾车意外身故的,给付本合同保险金额的10倍保险金,保险金共为20万元×10=200万元,不得不说这是一笔巨款。

根据调查任汉斌47岁,平时在长汀县打零工为生,父亲40年生人,目前还在农村务农,老婆没有工作,一直在照顾家里的孩子上学,家庭经济条件拮据。

任汉斌在家庭条件拮据的情况下,不顾超过其经济承受能力超额购买保险,在近一两年内,连续向16家不同的保险公司购买保单,而且全部是保费极低的消费型意外险,而非保障全面的寿险和健康险,意外身故保额高达1779.9万元;这种举动令人匪夷所思,很多地方浮现了人寿保险诈骗的方式和特征。

信泰人寿接到任汉斌家属申请理赔报告后,保险公司以本案《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未认定被保险人属于酒后驾驶情形与客观事实不符。二、被保险人酒后驾驶等情形属于责任免除条款,被告已对该免责条款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免责条款已生效。即使没有上述事实和理由,从民事证据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的角度分析,应当认定被保险人具有酒驾行为,保险事故应当属于免责条款的内容,同时保险公司认为,任汉斌存在保险恶意骗保的嫌疑,以此为由拒绝赔偿。

任汉斌老婆父亲和三个孩子,一怒之下向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对信泰人寿提起了诉讼。

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保险人任汉斌于2019年9月20日驾驶小轿车,因疏忽大意、未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坠入水库造成溺水意外死亡,事实清楚,对于信泰人寿认为保险人任汉斌存在酒后驾驶,以此拒绝赔偿,事实无任何依据。要求信泰人寿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任汉斌家属支付保险金人民币200万元。

这个案件确实让人匪夷所思,一个农村家庭,家庭生活压力巨大,既要照顾1940年出生的老父亲,又要照顾没有工作的老婆,三个还在上学的子女,竟然购买意外身故保险金额,高达1800万元人民币,但对于保险公司,不认可道路交通责任认定书,说人家是酒后驾驶,想以此拒赔,胸襟就有点小了啊,既然你敢弄一个20万基本保额的意外保险,交通意外身故你敢翻10倍赔付,就应该愿赌服输,估计这家保险公司,都哭晕在厕所了,交保费就一百块钱,这下子要赔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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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将军吕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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