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保险公司打输了,被法院要求赔偿40万元,立即执行

平武将军吕布 2020-12-26 09:27:58

2017年5月16日,河南安阳的郝长虹先生,接到了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推销保险的电话,业务员向其推荐了招商信诺人寿保险公司,一款意外身故残疾保险。经业务员的反复游说下,郝长虹先生同意通过电话录音的方式购买了”招商信诺增值身故及残疾意外伤害保险“等六项保险产品。

2018年12月10日上午8时许,被保险人郝长虹在值班室被凳子绊倒,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安阳市人民医院诊断为猝死,被保险人死亡当日,郝长虹的家属随即向招商信诺人寿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接报案后,告知郝长虹家属,称三日内会派工作人员进行尸检。被保险人家属将被保险人停尸等候四天,仍然不见招商信诺人寿保险公司的踪影。被保险人家属无奈于2018年12月14日将被保险人尸体火化,之后向招商信诺申请理赔。

2019年1月17日招商信诺人寿保险公司,作出理赔最终决定,该保险公司以猝死属于意外保险责任免除为由,拒绝支付40万元意外身故保险金,招商信诺称根据该保险合同约定”猝死“属于责任免除事项,同时我司调取了业务员保险销售录音,业务员在电话销售保险录音中明确告知,投保人应当仔细阅读免除责任条款,投保人也在录音中表示清楚明白,录音中也与投保人说明,以下情况不承担保险责任,如:”违法犯罪、吸毒酒驾、蹦极、猝死“等不在保障范内,电话录音中,业务员也询问其是否清楚,投保人也回答了清楚,知道,明白。我司也在合同责任免除条款,用黑色字体加粗,已经提示和明确说明。

同时根据公安部颁布的猝死定义,猝死是指”貌似健康的人,因为潜在的疾病或者是突发恶化发生急剧的死亡“被保险人家属也说明,被保险人是因坐在板凳上绊倒摔倒导致的死亡,很明显是被保险人是因为潜在的疾病突发导致摔倒,经医院诊断也说明,并非因意外摔倒死亡,而是猝死,我司最终经过多方商讨决定向被保险人家属,作出拒赔最终决定,对于无法赔付,深表同情。

本以为这样的拒赔,合情合理这个事情就完了,然而被保险人家属对保险公司作出的拒绝赔付的决定无法接受,随即向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9年12月4日,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被告招商信诺保险公司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意外身故保险金44万元,法院认为郝长虹与招商信诺合同对免责条款中“猝死”未做明确解释。原、被告对上述保险条款的理解存在分歧,原告郝俊杰认为被告信诺人寿保险公司条款将“猝死”定为免责条款,排除在“意外身故”的范围外,违背了一般大众对“意外身故”的理解,属于通过格式条款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的解释,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本案中,被保险人郝长红的死亡原因由医学上确定为猝死,其死亡具有突然发生、不可预见的特征,根据死亡医学证明记载无法确定引起郝长红猝死的原因。根据通常理解,猝死为外表健康的人,因体内潜在的进行性疾病,可在某些外因(如激动、疲劳、外力等)的作用下,或没有外因,突然发生的非暴力死亡,郝长红的猝死应当符合保险条款中有关意外事故而导致的身体伤害造成的身故定义,故应确定被保险人郝长红的死亡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被告信诺人寿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400000元,第二年增加10%,保险金额应为440000元

这是一个真实的理赔案例,按照保险公司的说法,意外保险猝死拒赔也确实没有错误,目前各大保险公司大部分保险产品,猝死都是拒赔的,各大保险公司,意外保险合同也会加粗黑色字体醒目,明确表示猝死属于责任免除。

不得不说保险公司也是弱势群体,每次看起来都能打赢的官司,最后还是打输了,所以老百姓真的买保险不用担心保险公司会不赔,本来能不赔的,都被人民法院逼着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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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0-12-26 14:05

    你卖保险时,买保险人是健康人。买保险人去逝,你拈过拿错。“猝死”不赔,买保险来有何用?这不理,那不赔、买个铲铲。

平武将军吕布

简介:保险让生活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