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北斋
编辑| Talk君
从诺曼征服起到12世纪末的这段时间内,由于社会动荡、战乱不断,英国绝大多数领主为了应对不利的经济环境,均选择将其自营地或整个庄园出租。
然而到了12、13世纪之交,英国社会经济形势发生变化,领主纷纷收回并扩大其自营地来进行直接经营。
作物种植的投入与产出种子的投入是领主自营地上所有形式的投资中最不可或缺的,因为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下一年的收成。
13世纪初期,由于英国尚未形成专门的种子市场,许多领主自营地只能播种自己生产的谷物来代替种子。
虽然有些领主也会从庄园外购买种子,但购买比重并不是很高。
如在伍斯特的布雷登,在1392年用于播种的超过12夸脱的谷物之中,只有5夸脱是来自于市场的。
在伦敦周边十郡的领主自营地中,在1288-1315年间,总收成中33%的谷物被用来留作下一年的种子。
在这些年中,为了保持固定的种植面积,温彻斯特庄园自营地的管理者们不得不在去除什一税之后,留出超过四分之一的小麦和大麦收成,以及超过三分之一的燕麦用于下一年播种。
各种谷物种子播种的比率取决于播种的作物种类、作物在当时轮作中的次序以及土壤的质量。
1350年前诺福克郡及伦敦周边各郡领主自营地上主要作物的播种投入平均在每英亩2.5-4.8蒲式耳之间,其中小麦、黑麦和豆类的播种投入较为相近,燕麦和大麦的投入在则平均值、最大值和最小值三方面均明显高于前三种作物。
这是因为在诺福克郡,燕麦与大麦通常是轮作中最后一种播种的作物,其收获之后土地便会迎来休耕,因此这两者通常占有较高的播种率,以达到清洁土地的目的。
此外根据蒂托的统计,在1209-1270年间温彻斯特地产上的各处自营地上,小麦的播种率在每英亩1.65-3.10蒲式耳之间,大麦的播种率为每英亩3.03-5.24蒲式耳,燕麦为每英亩3.61-6.02蒲式耳。
2.9蒲式耳,大麦、燕麦的播种率为每英亩2.0-3.9蒲式耳。
在某些贫瘠的土地上,如伯克郡的几处自营地,播种比率可能会低于每英亩2.0蒲式耳,小麦、黑麦、豆类的播种率低于每英亩1.5蒲式耳,大麦和燕麦的播种率低于每英亩3.0蒲式耳。
由于气候环境及土壤条件的不同,英国各地的领主自营地的播种比率也不尽相同,作物的产出量自然也各不相同。
正是考虑到这些变量的影响,从每种谷物种子播种与随后收获的作物之间的比率来估算产量看起来是最为稳妥的办法之一。
亨利的沃尔特认为只有当各类谷物的平均收获量达到了播种量的三倍时,领主自营地才会在中世纪农业生产环境下达到盈利的状态从蒂托整理的数据中可以看出,14世纪中叶前英国的大麦产量最好,部分地区甚至达到了播种比率的8倍。
小麦的产量在播种比率的3-5倍之间,燕麦则稍逊一筹,产量约为播种比率的2-3倍。
在温彻斯特地区,小麦的播种投入是每英亩2.5到3蒲式耳,而大麦和燕麦的播种投入则是每英亩4到6蒲式耳;结果在收获之时,小麦亩产14蒲式耳,燕麦亩产16蒲式耳,大麦亩产28蒲式耳。
同时,根据法玛尔对同一地区1282-1291年间连续十年账簿的计算可以发现,此时温彻斯特各个庄园中小麦的产量平均为播种率的3.63倍,大麦约为3.3倍,燕麦则约为2.14倍,这些数字也都在蒂托的估算范围之内。
但值得注意的是,与英国现代农业的产量相比(大麦每英亩90蒲式耳以上,燕麦105蒲式耳以上,小麦136蒲式耳以上),中世纪英国领主自营地的产量无疑是非常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