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重“失”,不要重“得”
——谈兵法“慧”处世(33)
文/路秀儒
《孙子兵法·作战篇》曰:“故不尽知用兵之害者,则不能尽知用兵之利也。”意思是说,不完全了解用兵之害的人,也就不能完全了解用兵之利。对此,《十一家注孙子》中的李筌注曰:“利害相依之所生,先知其害,然后知其利也。”杜佑注曰:“言谋国、动军、行师,不先虑危亡之祸,则不足取利也。”
凡事都是有其利必有其害、有其得必有其失的,只是一些司空见惯的“好事”,因其“害”小、“失”微而往往忽略不计罢了。所以,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有一个杂于利害的问题。
那么,一事当前,怎样考虑“利”与“害”、“得”与“失”呢?应该说,大多数人是先考虑“利”与“得”、后考虑“害”与“失”的。在许多人看来,没有“利”、没有“得”的事,谁犯傻去理会呢?
于是,问题就随之而来了。由于许多人是冲着“利”、朝着“得”,兴冲冲而来的,就容易头脑发热,把其中的“害”与“失”给淡化了;有的甚至见到“得”,便得意忘形,什么背后的“害”呀,什么可能的“失”呀,等等,统统抛到九霄云外,一概不顾,忽略、无视了。现实中的许多误判、误决,许多避“害”、防“失”措施的弱缺,多是从这里开始的。
要避免此类问题,就得按孙子的智慧来办:想问题、做事情,要先思其害,再虑其利;要尽知其害,阙想其利。宁可把“害”与“失”估计得大一些,也不要把“利”与“得”看大了、看多了、看满了。
凡事先思“害”、多虑“失”,并不是患得患失,而是一种慎得慎失。这与孙子慎战的思想是一致的。孙子讲“兵者,国之大事”,而对我们每个人、每个家庭、每个团队来说,做出一种重要的选择、启动一项关键的行动,则是“人之大事”“家之大事”“队之大事”,没有理由不慎之又慎啊!
在纷繁复杂的人世间,充满着各种诱惑和陷阱。每一项重要的决策,只有把事情中的“害”分析透了,把可能的“失”考虑到了,才能抵御各种虚“利”、诈“得”的诱惑。
再说了,对一个人的人生来讲,许多“利”与“得”,往往属“锦上添花”之喜,有之则好,无之也无大碍;而许多“害”与“失”就不同了,一句“一失足成千古恨”便是最好的注脚。
人生的紧处就那么几步,迈出去的脚就像泼出去的水,出去了就不容易收回来了。养成多思“害”、多虑“失”的良好思维习惯,有利于避免犯那些重大的、致命性的人生错误。
【作者简介】路秀儒,曾任原济南军区司令部办公室副主任、综合训练基地司令员、军区司令部动员部部长,大校。现为山东孙子研究会副会长、专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孙子研究》杂志主编,孙子兵学大讲堂讲师团团长,山东省作家协会会员,烟台大学客座教授。先后出版著作17部,多部获全国性和山东省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