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查封老赖的房产,但两次拍卖都不成功,以后应该如何办?

默说生活 2025-02-17 13:16:54

标准答案:事不过三、有变化重新来。

虽然第二次拍卖不成功以后就可以进行财产抵债了,但是,还有一次拍卖的机会,三次以后仍不成功,最高法院还是留了一个口子,一条不让申请人绝望的路径。

但是,还是尽量避免流拍吧,一次拍卖成功不好吗,毕竟越往后路越不好走,山高路远沟深。

为什么房子会两次流拍吗,根据以前经历的不少案例的总结,常见原因无非是评估价虚高。

比如某地一套老破小挂出天价,谁买谁冤种。

比如去年某五线城市一套别墅两次流拍,就是因为评估价比市场价高了三成,后来降价20%才卖掉。

还有产权纠纷。比如拍卖房子还背着前妻的官司。

拍卖房屋硬伤如漏水、结构问题。或者干脆宣传不到位,连个竞拍的人都没凑够3人,

所以,流拍不一定是房子本身的问题,更多时候是“姿势不对”。

那两次流拍后,法院会怎么操作呢?

咱们按法律流程一步步捋。一是降价再拍卖。两次流拍后,再给一次拍卖机会,所谓事不过三。

法律规定,每次拍卖的保留价可以比前一次降不超过20%。比如第一次起拍价100万,第二次可以降到80万,第三次最低能到64万。

这招简单粗暴,但往往有效。比如浙江某市拍卖案例中,一套商铺第一次流拍后降价15%,第二次就成功拍出。不过要防范的是,降价不是无底线的,得保证清偿优先债权和费用后还有剩余,否则法院得先和申请执行人商量。

二是以物抵债。如果第二次降价拍卖仍然还卖不掉,法院就可以问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债权人:“这房子你要不要?按此次拍卖保留价抵债。”这时候,申请执行人要是点头,房子就直接过户给他,债务一笔勾销。

比如深圳有个案子,老赖欠了500万,房子二拍流拍后以480万抵给债主,债主虽然亏了20万,但总比一分钱拿不到强。

三是变卖。如果三次流拍,连抵债都没人要,法院还能启动变卖程序。在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变卖和拍卖的区别在于:拍卖要公开竞价,变卖可以直接按市价挂牌,时间也更灵活(最长挂60天)。

比如上海的某套法拍房,三拍流拍后挂到中介平台,最终以市场价的九折成交。不过变卖价不能低于三拍的保留价,否则得可能重新走流程。

四是强制管理。这招比较冷门,但挺有意思。法院既然卖不出去,也可以找个“管家”把房子租出去,用租金慢慢还债。

比如北京朝阳法院有个案例,老赖的商铺被强制出租,月收3万租金,五年就把债务填平了。这办法适合地段好但难卖的房产,既能还钱,又不让房子闲置。

五是法院终结本次执行。要是上面所有招数都用遍了还是搞不定,法院只能暂时收工,解除查封冻结,将房产退还被执行人,等老赖将来有钱了再接着执行。

听起来有点丧,但这也是为了节约司法资源。比如某地法院曾终结执行一套凶宅,的确是卖不出去,也无法处置,案件基本死了,但令人意外的是,结果三年后老赖中了彩票,债主立马申请恢复执行。

如果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法院可以重新启动评估拍卖。但仅限于三次流拍、不能依法变卖或者以物抵债的。

对于申请人而言,两次流拍后的最优解决方案是什么?

其实没有标准答案,得看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但以本人执行案件的经验:“以物抵债+自行变卖”组合拳往往效率最高。

比如去年的案例,房子二拍流拍后,申请人先以物抵债拿到产权,再自己挂中介变卖,反而比法院拍卖多卖了10%。这招既避免了三次拍卖的漫长流程,又能让债主灵活处置资产。

可惜的是,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好运气,更何况如今房地产行业整体低迷。但是每个申请人也不要焦虑,因为房产拍卖的暂时困难局面。

金庸先生在《天龙八部》描写了虚竹破解珍珑棋局的那一幕——眼看无路可走,他却一子“自杀”大片黑棋,反而盘活全局。

法院处理流拍房产也是这个道理:降价是“舍”,抵债是“转”,变卖是“变通”。法律从来不是铁板一块,它的智慧恰恰在于,能在绝境中给所有人留一条生路。

所以啊,遇到老赖房子流拍别慌,法律工具箱里的家伙事儿多着呢。毕竟,连虚竹这样的傻和尚、梦情郎都能逆袭人生,咱们申请人还怕搞不定一套房!

毕竟,心里发虚的是老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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