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里哪些单位会设置常务副职?

兰台人 2025-02-10 00:22:54

当官当副,不当常务。

意思是宁愿选择副职,也不愿担任常务。

当然还有一句话: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常务是第一副职,离正职很近,该岗位的政治素养、管理能力和责任心都很出色。

有些人为什么不愿意当常务,理由也很奇葩,那就是任务重、责任大、压力爆表,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影响到个人的前途。

而普通副职,一般是分管某几项领域,如此出错的次数就相对可控,在出现风险之时,凭借丰富的经验能够找到回旋余地。

在一些地方,比如乡镇,原来的乡镇党委常务副书记职务被取消,就有平衡职责的考量,但并非所有基层单位都取消了常务副职,“常务”在关键单位继续发光发热。

常务副书记的政治地位和任职资历优于一般副职,往往是正职重要的后备人选‌。

综合县级行政体系中的设置,目前会有少于6个单位有常务副职。

他们都负责日常管理,协助正职领导处理工作,参与重大决策。

一、县政府,设常务副县长。

主持县政府常务工作,通常分管财政、交通、发改、应急管理、统计、审计等部门,对全县重要事务有话语权和表决权‌。

级别为副处级,属于县委常委,稳坐县委第四把椅子,是未来县长的有力竞争者。

二、县纪委,设常务副书记。

为了增强纪委的监督和执纪能力,确保党内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设立了常务。

常务在县纪委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负责统筹和协调纪委的日常工作,确保各项监督任务的高效完成,是党内监督的利剑。

三、县法院,设常务副院长。

从考虑到加强司法公正和效率的角度出发,设立常务副书记可更好地协调法院内部的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尽最大限度地提升司法工作的整体效能‌。

四、县检察院,设常务副检察长。

协助检察长处理日常工作,确保单位运作顺畅,领导和辖制其他班子成员‌。

五、县委组织部,设常务副部长。

为了分担一把手的工作压力,并在一把手不在时顶替其工作‌。

六、县公安局,设常务副局长。

公安局是人数较多的单位,设立常务副书记可以帮助分担一把手的管理工作,提高整体管理效率‌。

此外,一些重要部门或单位也可能设常务副职,具体设置视地方情况而定。

一般的规律是,设置常务的单位,主要领导是高配级别或由上级领导兼任的部门,还有就是工作需要,当某单位的主要领导拥有更高级别的职务,就会设立“常务”。

总之,这些常务副职主要负责协助正职处理日常事务,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需要提醒一下的是,排名第一的副职,是不能等同于常务副职的,正常情况常务会比其他副职更有发展前景,走得更顺畅。

0 阅读: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