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质疑包产到户的人,其言行恰恰说明是满脑子落后的小农意识的人,比如:
一、有些人称包产到户、分田单干是落后的小农意识,但事实怎样?
包产到户后农民走出去,长见识,学知识、学技术、学管理。
农民根据自己的特长,有的选择打工、有的选择做生意、有的选择办公司开工厂,总之,各显其能不但地种的好,粮食收的多,而且拓宽了就业挣钱的门路,所以农民的日子才会越来越好。
看看现在的农村,农民几乎都是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人的能力得到了充分的发挥,现在农村已经是一个分工协作的社会,好处是不言而喻的,那就是干活效率高、质量好、省工省钱。
婚丧嫁娶、盖房搭屋、订餐、送煤气等等,只要一个电话。
现在很多地方农民种地也是专业化服务组织,农民出钱买服务,有些人说这不需要花钱吗?
其实这才是小农意识,大家都干自己擅长的事情挣钱,作为社会才能有创造力,才能更快的发展;农民是花钱买服务,腾出时间能挣更多的钱。
而作为机械化服务组织,机械才能得到充分的利用,才更有利于机械化的发展。
这样看来包产到户和生产队比,哪一个小农经济的成分更多呢?
大家了解一下生产队就知道了。
二、有的人说,包产到户后,农民各自为战不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这话听起来似乎是有道理,但是转念一想,生产队大集体时有农民个体的利益吗?
包产到户后,农民起码有了土地的使用权,征用农民的土地,起码要得到农民的同意;而生产队大集体的时候,谁保护农民的利益,征用土地只需要政府领导一句话,给大队打个招呼,需要农民同意吗?
所谓的补偿也就是减免相应的征购任务,土地是国家的,大队书记不同意可以换个书记,再说谁能不同意!
那时候,生产粮食的农民挨饿,城乡巨大的差别,谁为农民说话,梁漱溟、彭德怀,最后的结局怎样?管用吗?
农民的权益得到得不到保护,关键是国家是不是尊重个体利益,相关的法律是不是健全,关键是农民有没有法律意识。
土地确权,其实就是国家尊重农民利益的体现。
三、只有大集体能集中力量办大事。
大集体和包产到户后,在我们社会主义体制下都能集中力量办大事,而且由于经济发展了,现在更能集中力量办大事。
有些人有个错误的认识,以为人民公社生产队把人牢牢的拴在一起、才能团结、才能集中力量办大事。
其实这种认识非常肤浅,那样只是把农民拴住一起,和团结不是一回事。
那样只能是低级的集中人力搞人海战术,是最低级的、最原始的生产方式。
现在集中力量办大事已经发展到了高级阶段,现在是给人选择的自由,在社会上找到最合适的定位,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和潜能,然后国家通过税收等各种方式聚集财力,让专业的队伍干专业的事,比如:像红旗渠这样的工程,如果放到现在,那根本不算什么,只需要一个工程队就行,根本不需要动员那么大的人力。
有人说,那时不花钱,其实只是特殊的体制下不给钱而已,这么多劳动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花费那么多的时间,不知能创造多多少倍的财富,可能修建几十个红旗渠都不止。
看看改革开放后,大到处处的高速公路、高铁、跨海大桥、航天等等大工程,小到公路村村通、遍布田间刷卡用水的高档深水井等等,那样不是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现。
四、包产到户后一盘散沙,包产到户后农民背井离乡、苦不堪言!
一些向往大集体的人,就是见不得农民自由,这也不好、那也不是,我想这种想法绝对没有站在农民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农民尤其是经历过生产队的农民,没有不喜欢包产到户后得到的自由的,因为这样才能体现多劳多得,这样才能更多的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
有些人说集体也能办企业,在家门口就能上班。
其实这话也就是忽悠不了解农村的局外人,先不说别的,集体是能把企业,能办多大,能用几个人,用谁?
办几个小作坊,用几个大队干部的亲属,这就是所谓的在家门口上班。
再一个就是这些人的思想算不算小农意识,是不是和“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类似。
有些人甚至幻想国家把土地收回去,统一耕种,给农民恢复供粮证制度,只给农民口粮,剩下的归国家。
说实话,听到这种想法我只想骂娘!
一些人整天的高大上,什么国家利益、民族利益,试想没有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利益,哪来的国家利益,现在国家不仅免除农业税,而且还给农民一些农业补贴。
这些人的想法倒好,盘剥农民,是真的为国家利益,还是为帮助敌对势力,制造混乱,削弱中国出力。
联想到那些极力鼓吹“南街村”村民,如何的平均、如何的省心,正是千百年来小农意识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