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黄金起义与农民的关系入手,从一个不寻常的视角分析曹操的性格

孙碧说历史 2023-07-18 19:49:21

在对曹操与黄巾起义农民关系的讨论中,另一角度摆脱了对两者的阶级属性及相互关系进行独立的分析,而将双方纳入到宏大的社会形态演变进程之中,从社会形态演变过程中新旧社会矛盾斗争的角度中来看,二者所处的历史地位与其相互之间关系,这为此时期有关曹操的研究打开了新的视角。

而从此角度对曹操与黄巾农民军关系进行讨论,首先会涉及到如何对中国古代社会史进行分期的问题,以便对东汉末年及魏晋时期的社会性质进行定位。

在对曹操所处时期社会性质进行明确定位的基础之上,来着手分析此时期内社会各种新旧矛盾斗争的情形以及曹操各种行为所代表的历史意义。从此种角度进行讨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袁良义和何兹全。

袁良义从社会形态的演进过程来对曹操与黄巾起义军之间关系以进行分析,认为曹操继承了黄巾起义革命成果。袁良义以“战国封建论”来对中国古代社会史进行分期,认为曹操所处的东汉晚期正是封建社会由早期向中期进行过渡的时期。

由于封建社会早期所保存的大量的奴隶制残余,在此时成为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制约性因素,因此此时期中国历史的发展方向就是消除奴隶制残余,把自由小农向具有人身依附关系的、为国家或封建主控制下的农民或农奴状态转变。

在黄巾起义失败后,封建因素在社会分裂环境中逐渐发展,这个时期社会主要矛盾是“消灭分裂和完成统一以促进封建制度向前发展等问题所展开的地主阶级内部各个阶层和各个集团之间的斗争”。

此时黄巾组织由于不具备反抗新兴“非世族地主阶级”的历史条件而“发生动摇和变质”的现象,而代表封建性经济力量的世族地主阶级由于遭到黄巾起义军打击而势力渐弱;只有属于“非世族地主阶级”的曹操是地主阶级内部“比较进步的阶层”,他通过对黄巾组织的改编,并将之用于促进封建生产关系的统一事业和恢复生产活动的事业当中。

因此,在此种历史背景下只有属于庶族地主阶级的曹操能够推动社会形态的向前进步。曹操继承黄巾起义的内容袁良义认为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曹操建立了以农奴性质的屯田客取代官私奴婢进行经济生产的曹魏政权,这由于消除奴隶制残余从而强化了封建依附关系,并促进封建制度发展;

二是曹操完成了局部统一,建立了代表中下层世族地主利益的专制主义政权,通过对豪强兼并力量进行抑制,这消除了阻碍封建社会发展的分裂性因素,“从而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中国封建制度更高的发展开辟了道路”。因而,从有利于发展封建经济的角度来看,曹操继承了黄巾农民革命的成果。

何兹全则从社会形态演进的角度出发,对曹操屯田制度所体现出来的曹操与空黄巾农民革命军关系进行讨论。何兹全认为曹操的屯田制度满足了黄巾起义军的利益诉求,但是曹操对青州黄巾的改编导致黄巾军事组织的“变质”。

何兹全以“魏晋封建论”的观点对古代社会史进行分期,从而把曹操与黄巾起义农民纳入到魏晋时期中国社会由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过渡的大时代背景中进行分析。

何兹全认为曹操所处历史时期属于由奴隶制社会向封建社会时代过渡时期,由于汉朝以来地主大土地所有制的恶性发展导致生产力和生产资料的相分离,这一矛盾在东汉末年最终导致社会经济崩溃,因此曹操选择以屯田制度所体现的封建生产方式来使生产力和生产资料实现重新相结合。

屯田制度通过以超经济强制的方式把农民依附于土地,以此解决生产资料与生产力相分离的社会经济危机,并为曹操军事行为奠定物质基础,因此屯田制度其“历史意义是新的生产方式出来接替旧的生产方式”。

虽然屯田农民因军事化组织方式而呈现出具有超强制性人身依附特征的农奴化趋势,“但它却扭转了战国以来农民受兼并、变为奴隶或流亡无告转死沟壑的情况,使农民附着在土地上,进行生产,生活有着落”。

因此,其“符合了黄巾起义军原来起义的目的的要求”。但从阶级属性上来讲,“黄巾与曹操所代表的,却是当时敌对的两个阶级。曹操和黄巾的战争,是阶级对阶级的武装斗争”。因此,青州黄巾由于失败而被迫接受曹操改编,从阶级属性来看已经变质成为曹操地主阶级的武装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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