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收时节,安徽一农民因农机没油,驾车去镇上购买了1500元的柴油。
不料回家途中被执法人员拦下,以无危险品运输许可证为由被罚款3万元加扣车,这笔巨额罚款让农民不得不变卖全年收成还要借债才能凑齐。
交完罚款后才拿回了自己的车。
案情回顾
45岁的农民吴老三正开着收割机抢收成熟的稻谷,突然,收割机发出一声异响,停在了田埂上。
"糟了,油箱没油了!"吴老三拍着脑门自责道,眼看着天气预报说后天就要下雨,再不抓紧收割,辛苦种了一年的庄稼就要遭殃。
"必须赶紧想办法。"吴老三开着自家的小货车,带上三个大油桶直奔镇上的加油站。
在加油站,吴老三仔细盘算了一下近期用油量:"这几天收割至少需要100多升柴油。"他掏出1500元,装了将近三桶油。
装好油刚上路没多久,吴老三就遇到了交通执法人员的检查。
"同志,请出示一下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执法人员看到车上的油桶要求道。
"啥许可证?"吴老三一脸茫然,"我就是个农民,收割机没油了去加油站买点回来用,村里大伙儿平时都这么干啊!"
执法人员不为所动:"无证运输危险品,扣车罚款3万元,一个月内缴清。"
"3万?"吴老三差点晕过去,"我种一年的稻子才能卖18000啊!"
无奈之下,吴老三只好另外想办法先抓紧把地里的稻子收了,卖粮食得了18000元,又东拼西借凑了12000元,这才勉强交齐罚款赎回了车。
法律分析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规定:道路上运输危险品,且未取得道路危险品运输许可证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运输经营,对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吴老三购买柴油运输途中被查,确实未取得危险品运输许可证,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执法人员的处罚并没有错,而且是最低处罚了。
但执法人员的处罚存在不当之处。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危险品运输许可证主要针对的是运输经营行为。
吴老三运输柴油纯粹是为了农业生产自用,并非从事经营活动,有村委会证明可以佐证,因此不应认定为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法》第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吴老三作为普通农民,年收入仅18000元左右,执法部门处以3万元的罚款,显然超出了其经济承受能力。
且吴老三系初次违法,未造成任何危害后果,根据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执法部门完全可以采取批评教育等方式处理。
写在最后
网友说:看似是最低处罚,但农民确实承受不起这样的罚款,既然是收割庄稼用的,批评教育一下就行了。
对此,你怎么看?
农机不让上路该怎么加油
偷换概念,断章取义,小题大作。明白人一眼就知道这种处罚背后的龌龊目的。我不是农民,但我深知他们的艰辛。很多农械是不能直接上公路的,即便是可以上,无论是体积和速度来说都不划算。专配一部加油车可能吗?做得到吗?捋一捋全国的农械是怎么进行加油操作的?不要拿着鸡毛当令箭,处处为难农民朋友,请善待他们。给他们一条活路,也就是为自己留一条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