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女警好心扶起摔倒路边的大爷,送其就医并垫付3000元医药费。
大爷儿女到场后却诬陷小英将老人撞倒,索赔10000元营养费,小英遂报警并将大爷一家告上法庭,法院的判决很解气。
事情回顾
小英是天津人,也是一名人民警察,这天恰逢休息,她满心欢喜地换上便装,准备和闺蜜去商场逛街。
走在熙熙攘攘的街头,小英的目光突然被路边的一个身影吸引:一位鬓发花白的大爷孤零零地倒在地上,看上去十分虚弱。
周围的路人虽然围观却没人敢上前搀扶,小英见状赶紧跑了过去。
她轻轻地将大爷扶起,关切地询问:"大爷,您哪里不舒服?要不要紧?"大爷虚弱地摇了摇头。
小英感觉老人家摔得不轻,立即拨打了120,并陪同大爷去医院就诊。
在医院里,大爷身上的钱不够付诊疗费用,小英二话不说掏出钱包,垫付了3000元各项治疗费用。
医生诊断后表示,大爷只是年纪大了,体力透支,静养几日便可康复。
小英听罢如释重负,这才想起要通知大爷的家人,遂按照老人的意思给其子女打了电话。
谁知电话刚一接通,大爷的表情突然变得愤怒起来,他一把抓住小英的手臂,冲着电话那头大喊:"儿啊,快来医院,我被这个女人撞倒了,现在躺在病床上呢!"
小英惊愕不已,急忙解释:"大爷,我真的没撞您啊,是您突然晕倒,我才送您来医院的。"大爷根本不听,叫嚷着要讨个说法。
很快,大爷的儿女便气势汹汹地赶到医院。
他们对着小英破口大骂:"我爸说了,就是你把他撞倒的,你还狡辩?他都几十岁了难道还会说谎吗?"
小英知道这是被讹上了,多说无益,她赶紧拨通了报警电话,并完整讲述了事情经过。
警察很快调取了事发地的监控录像,录像内容清楚显示,小英与大爷保持着至少二十米的距离。
老人突然一个踉跄栽倒在地,而小英见状跑过去将其搀扶起来,警察对大爷一家发出严厉警告,他们这才不情愿地退还了小英垫付的3000元医药费。
小英越想越难受,好在事发地有监控,不然怕是有理也说不清了。
于是她咬了咬牙,将大爷一家告上法庭,诉求精神损失费4万元。
法律分析
小英在公共场所遇见摔倒受伤的老人,在旁人不敢上前搀扶的情况下挺身而出施以援手,并及时将老人送医就诊,这一行为完全符合见义勇为的特征。
《民法典》第977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本案中,小英与素不相识的大爷并无任何法定或约定的义务关系,但出于善意对突发晕倒的老人施以援手并垫付医药费,构成无因管理。
大爷明知真相却故意诬陷小英,其子女在明知事实的情况下,仍以小英撞倒老人为由强行索要1万元营养费,这种行为已经涉嫌敲诈勒索。
《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主观方面,大爷一家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客观方面实施了编造事实、威胁恐吓等手段,意图强迫小英交付钱款,数额达到1万元,其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
最终,法院判决大爷一家向小英赔偿精神损失费40000元,对于老大爷的儿女,则判处15天的刑事拘留。
小英胜诉后,拿到的4万元赔偿金也全额捐赠给了福利机构。
事后她也表示并不是真的想要这4万块的赔偿金,只是想要一个公道。
写在最后
这样的结局真是大快人心。
不这样判,社会风气好不了,老人摔倒了还是不敢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