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村支书许某军勾结儿子许某浩,随意欺压百姓。
村民们终于忍无可忍,联名举报许某军贪污59万拨款,谁知引来许某浩疯狂报复,接连两次带人夜闯村民张某峰家中。
第二次冲突中,许某浩意外丧命,张某峰父子却被判死缓,不服判决申诉11年。
事情回顾
张某峰和村里其他七位村民,早就看不惯村支书许某军的所作所为。
许某军仗着手中的权力,在村里横行霸道惯了,他儿子许某浩在县城当城管,也是个不好惹的主儿。
在国家对农村的扶持项目中,有一笔59万的拨款要分给村民,可到了许某军手里就不翼而飞了。
大伙儿都等着这笔钱改善生活呢,结果全进了许某军的腰包,村民们愤怒之极,决定联名去上面举报许某军。
张某峰带头签了名,八个人浩浩荡荡去县里告了状。
许某军父子知道后大为恼火,认为是张某峰出的头,一定要好好教训他一番。
没过几天,张某峰的妻子晚上关院门时,许某浩带着一帮小弟突然闯进来,二话不说就动起了手,把她打得鼻青脸肿。
等张某峰赶到时,许某浩已经带人跑了。
张某峰赶紧送妻子去了医院,心中十分后悔,这许某浩是出了名的记仇,难保以后不会再来挑事儿。
果不其然,一段时间之后,张某峰一家刚吃完晚饭,院子的大门就被人砸得哐哐响。
吓得女儿赶紧报了警,张某峰和儿子则手持工具,让妻女躲到屋里,自己守在门后。
门被撞开后,许某浩带着五个人闯了进来,其他人还有点怕闯祸,但许某浩肆无忌惮地冲在最前面。
张某峰父子举着工具喝令他们出去,谁知道许某浩这么不经打,混乱之中把命都丢了。
事后,张某峰父子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两人都被判处死缓,面对法院的判决,他们心中充满不甘,坚持申诉了11年之久。
法律分析
根据《检察院组织法》第六条,公民有权对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追究侵犯公民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
许某军贪污村民补偿款,村民们进而举报许某军,完全合情合理合法。
至于许某浩,他因父亲被举报就带人去闹事,属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拘留10~15天,并处500~1000元罚款。
许某浩明知故犯,屡次作恶。
张某峰父子认为,面对许某浩的再次侵犯,他们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是为了保护家人的安全。
但法院不这么认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0年6月,新乡中院一审判决张某峰死刑,儿子张某宾死缓,父子二人不服提起上诉。
2011年1月,河南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2年1月,最高法在死刑复核期间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12年12月10日,新乡中院开庭重审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