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彝良县发生了一起颇为离奇的案件:两男子在网上遇到了开出"高薪、高职位"的诱人条件的电诈分子,没想到,这两人竟然反过来"套路"了电诈分子,骗取了1800元的"出国路费"。
有网友看了直呼"太爽了",但随后该两名男子被行拘。
事情回顾
周某是云南昭通彝良县的居民,长期处于待业状态,生活比较窘迫,总想着干点啥可以挣大钱。
一天,他跟好友袁某聊起了找工作的事情,袁某半开玩笑地说:"要不咱俩去国外碰碰运气?说不定能找到个高薪工作呢。"
周某一听,眼前一亮:"这主意不错,可咱俩连护照都没有,怎么出国啊?"
袁某笑着说:"这还不简单,咱们先去办护照,然后再想办法。"
于是,两人就一起去办理了护照,回来后,他们下载了一款聊天软件,并在上面搜索"XX交流群"等群聊加入。
进群后,周某和袁某发现有人在群里发布高薪招聘信息,周某眼前一亮,马上联系对方,询问招聘的具体内容。
没想到,对方竟然开出了"公司高管、年薪20-30万元"的诱人条件,声称要招聘周某去国外某地的分公司任职。
周某见多识广,一听就知道这是电信网络诈骗中常见的诈骗套路,他心里暗暗发笑,产生了跟对方"玩一玩"的念头。
于是,周某故意装作被对方的条件吸引,佯装答应下来,接着,他又以要带朋友一起去、需要住宿和吃饭为由,向对方索要所谓的"出国路费"。
没想到,对方还真的上当了,周某和袁某就这样骗取了境外诈骗分子1800元。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当地派出所在日常排查中,发现周某和袁某有诈骗嫌疑,遂将二人传唤至派出所调查。
在民警的审讯下,两人如实交代了自己"反向诈骗"电诈分子的经过,派出所当即立案调查,并快速收集了相关证据材料。
最终,周某和袁某分别被处以七日和五日的行政拘留,并被收缴了违法所得。
法律分析
虽然周某和袁某这次诈骗的对象是别有用心的电诈分子,让不少网友看了直呼"痛快",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他们的行为依然构成了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周某和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然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换句话说,法律并不会因为他们诈骗的对象是"坏人"就网开一面。
在本案中,公安机关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周某和袁某分别处以七日和五日的行政拘留,并收缴了违法所得,可以说是对二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写在最后
诈骗行为,不论受害者是好人还是坏人,都已经构成犯罪,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