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临漳县金三角加油站因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标准被处罚

雪与交通 2024-04-14 02:19:14

处罚决定日期 显示2023/12/24

处罚机关 : 临漳县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邯临消行罚决字﹝2023﹞第00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消防器材配置不符合标准

违法事实: 2023年12月20日,临漳县孙陶镇金三角加油站普通合伙的地下储油罐区未配置35KG 以上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12.1.1条之规定,地下储罐应配置1台不小于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未及时纠正且未采取保证消防安全的防范措施。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河北省消防行政执法裁量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类别 : 罚款

处罚内容 : 给予临漳县孙陶镇金三角加油站普通合伙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 0.6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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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与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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