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不可不知的10个劳动法常识【第五弹】

我不是多肉 2024-08-02 10:44:32

1.不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算的,最长计算到入职第12个月,共11个月;↵

2.劳动仲裁不可以随意委托他人,一般只能委托律师、近亲属,或者社团推荐人;

3.用人单位是不可以招用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的(文艺、体育等单位除外),但是16-18周岁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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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劳动关系不是从劳动合同签订的时候开始的,从开始工作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即用工之日;

5.劳动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的,但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

6.同工同酬并不意味着同一岗位的工资完全一样,因工作能力不同薪酬水平允许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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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薪资保密制度具有合理性,是被允许的,并不违法;

8.非全日制用工不可以约定试用期;

9.申请调解是可以口头申请的,并不一定要书面形式;申请仲裁必须是书面形式;

10.我国各民族劳动者均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但是法律规定应对少数民族劳动者给予适当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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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多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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