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方既:只要从事书法,就得“写字”,不写字可以,不过不是书法

书法世家 2024-11-27 20:09:14

陈方既,1921年9月出生于湖北省沔阳县(今仙桃市)。1946年毕业于国立艺专。国家一级美术师,曾任中国书协学术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书协副主席。长期从事美术、书法创作及理论研究工作。曾获中国书法第一、二、三届中国书法最高奖兰亭奖·理论奖。2013年荣获中国书法第四届中国书法最高奖兰亭奖·终身成就奖。

欣赏者对以写字为艺术都失去兴趣,书法会自行消亡

文/陈方既

南齐王僧虔《笔意赞》出,又提出两个审美概念:“神采”“形质”。他说:“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书法艺术就是通过挥写,将文字符号变为有形质、有神采的生命形象。

王僧虔的“神采、形质兼有观”,对书法审美要求的表述较庾肩吾更科学、更全面些。“神采”讲的是艺术的精神、内涵,“形质”讲的是形式、姿质。“形质”为表现“神采”而存在、而有审美意义;“神采”依托“形质”而存在,人们通过具体的“形质”领略书法的“神采”。

书法的神采,实不过是通过挥写,将书家的精神丰采对象化了。书家不仅以工力技巧,实也以情操、意绪、品性、气格、审美趣好进行形象创造。由于每个书家的生性、经历、教育、情致、修养、趣好的不同,发而为书,自有不同的形质,也自有不同的神采。整个书法也就自然形成千差万别的风格面目。如果联系到书法得以获取创作的契机、注意到书法是不同书家各以审美情致和创作心态创造的,而不是只看到书法形式调节变化的物质因素,就会相信书法必有无限的风格面目。缺少新的风格面目,不是书法本身的极限,而是一些不符客观规律的字书思想、方法,制约了书家长期地、自然而然地从现实万殊的形质意理中孕育自己的创作灵感。甚至当这个命题提出来时,还可能被不知创作为何事的书工所怀疑。

由于不同历史时代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的差异,使不同时代有不同的审美时尚。反映在书法上也会出现不同的审美追求,形成不同的书风。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不断发展,不会重复;时代的书风也不断发展,不会重复。即使这一时期的学书者都在自觉接受某一历史时期的影响,甚至希望其所羡慕的某一历史时期的书风重现,也不可能出现这样的现实。唐人学晋,形成的却是法度森严的大唐书风;宋人不喜唐法之拘,书风书貌大异唐人,自不必说;元人醉心于晋,并总结出由唐入晋的学书经验,精熟的技法,也只能获得形质的妍媚;明人指望经赵、董,入晋、唐,却出现了应规入矩、非晋非唐的台阁面目;清末碑学兴起,出现了“四宁四毋”“用生为熟”“以丑为美”的追求。

十年动乱后兴起的“书法热”,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景象:改革开放,思想解放,人们纵观古今中外,全方位汲取,出现了一时的繁杂。但无论怎样繁杂,终将汇成一个并非前人各种面目风格拼合的、而是属于本时代的风格面目。时代总的风格面目中有不同的个性差异,千差万别的个性面目又凝为时代总体的风格面目。

一定的风格面目只能在一定的历史文化背景下产生,只能在一定审美心理基础上得到承认。这一时代、这一条件下被认为“美到极处”的,在另一时代、另一条件下,可能被视为“丑到极处”。初唐李世民誉王书为“尽善尽美”,晚唐韩愈称王书“俗书逞姿媚”。代表盛唐书风的颜、柳,在宋人米芾眼里,成为“丑怪恶札之祖”。明末,董其昌称赵孟頫为五百年来所无的大家;清初,傅山却鄙赵书“软媚无骨”。“孩童体”为时所重,但这类书体不会出现于晋唐,即使出现,也不会得到晋唐人肯许。从这一意义说,是时代呼唤风格面目,时代给相应的风格面目的产生以条件与灵感。艺术风格培养欣赏艺术风格的观众,时代的审美趋好、理想也推动时代艺术风格面目的形成发展。

这样说:似乎不用担心,每个书家会随时代的发展而自然形成发展出各不相同的风格面目——事情当然没有这么简单。否则“书法极限论”作为一种认识就不会产生了。书学界将“书法有无极限”作为问题提供思考,就是多余的了。

不能这么简单地认识间题。因为这种大趋势下非自觉地调节,并不能代替书家基于艺术修养、美学见识和艺术规律掌握后的自觉追求。当今书家多苦恼,诚然艺术追求上没有苦恼的事是没有的。而当今书家特别苦恼的是:处今之势,自己的坐标点在哪?什么是自己的价值取向?说不清楚,连大致轮廓也说不清楚。它应该是传统的继承?它应该大不同于传统?如果没有前者,何以为书法?如果不是大异于传统,何以为时代的新面目?——但是,许多人在这里混乱了、困惑了:既是传统的继承,又从哪里新异于传统?既求大异于传统,又何必拘拘于继承?

其实,并非书家说不清楚,而是改革开放以后出现的一股急躁盲动情绪影响了书家实事求是的、冷静、全面的思考和分析。一种观念说:宁可改革错,不许不改革。书法也套了这个公式,不假分析:“以传统形式出现,都是保守;只要变了面貌就是好。”事实真是如此,且不说社会主义的国土上跑的几乎都是洋车,且不说文艺诸行当也都在大变,唱歌、跳舞都变了原来的样式,什么叫“中国画”?什么叫“美术”?谁也说不清了。回头看看书法,还是白纸黑字,点画分布——这能不被说是“保守”?能不被认为“太少现代意识”?

但究竞该怎么变?老样或被说成是保守僵化,新的面目出现也并未得到审美心理的认可,时代的书法该是怎么样的呢?

说实在的,书家苦恼,理论家也说不清楚。原因是这种只从表面现象来认识的“极限”和突破极限的设计是从改革的大氛围出发的,而不是从书法的现实出发的。

诚然,世上没有永不变化发展的事物。但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既要有外部条件,也要有内部根据,每件事物的变化发展各有自己特定的规律和形式。同样是服装,千余年前,几乎是改朝换代才有服式的改变。如今似乎服装样式年年变。其实也不尽然。女性讲时装,今年最新的款式,明年就过时;男性的西服、中山服,变化幅度就小得多,节奏也没女性的快。芭蕾舞、交响乐,在霹雳舞风靡之时,也仍然以其严整的形式保留其高雅的丰姿,没有人要改造它,没有人说是艺术家保守。许多原始的艺术形式在发展中被新的艺术形式取代了。但也有许多(比如吟唱、舞蹈)至今只有质的提高,却没有以别的形式代替。文字书法也曾有过大改大革的时代,如简帛之于甲骨,纸张之于简帛,工具变、书契方法变、影响字体变、艺术效果变。但也有不变的,如写(不能写才刻,能写皆以写)。

文字和书写在物质因素和精神因素的调节下,发展着自己,逐渐形成了独特的艺术形式。开始人们在实用中求其艺术性,而后专门为寻求艺术性而书写,但并不放弃其曾产生实用效益的文字。因为正是它,引发书写情绪;正是它,显示工力效应;正是它,丰富书法的审美内涵。因此即使分明只为欣赏而生产的艺术,人们也不曾摒弃文字,不是挥写得让文字无可识,不是不讲书写的工力和形象构成的天然神采——这就是书法的特性。书法作为一种事物,人们把握其规律以后,当然可以推进其变化发展。但也只有全面认识把握书法这一特定艺术形式的规律以后,才能正确推进而不是破坏它的发展。

认识书法是否有“极限”,是否该作突玻“极限”的变化,应该首先弄清书法有无自己的本体和什么是自己的本体。如果不承认、不认识书法的本体,就失去了讨论书法变化发展的基础;如果承认书法自有基本体,那离开本体的实践和理论,与书法就不相干了。

书法就是学汉字的艺术。从艺术分类学上说,它也属于抽象造型艺术。但它以“写汉字”这一点与一切抽象艺术区别开来。也就是说,只要不写汉字,不守汉字规范,它就是一般的抽象艺术了。如果有人觉得这一规定性桎梏了性灵,他可以改用他认为不使性灵桎梏的形式,而不必从事书法,也不必将不写字的活动称作书法的创新。如果欣赏者对以写字为艺术都失去兴趣,书法会自行消亡,用不着将它抛弃又仍以书法称它。

我们说书法的形式风格是无极限的,但作为一种艺术形式,我们又说书法是有极限的,这极限就是“写”“字”。任何人,只要从事书法,就得“写、字”,不写字可以,不过不是书法。

现在公开要从这个极限突破出来的人不多。但未公然宣称要突破写字的极限,而在实际上已表现出对这一极限的美学原理的怀疑,因而以种种之非写、非字的方式创造“新书法”者,却不乏人。如以滴墨成字,或任意改变字形作图画化表现,或挑拣散字,做无字意文意的线条分割……匠心是可见的,有的审美效果并不坏。但这是从抽象造型艺术的角度看的。它使风靡世界的五花八门的抽象派艺术又多了一个流派,但却无法使人承认它是书法。这些只能说明寻求这种突破的人,对书法艺术的美学特征缺少应有的理解,被开放后的西风吹得失去了书法艺术与抽象画的分辨力,作为书法艺术原有的美学特点是一点也没有了。这种挖空心思做作出来的抽象画非但不能表现主体的心理现实,不足以强化主体的表现,恰恰相反,它仅仅暴露出这些不过是新潮急涌中的盲动。

抽象画,作为外来的一种艺术形式,原是可以借鉴,用以创造表现我们心理现实的抽象画,还可以充分运用传统艺术(其中也包括书法)的经验和方法,发展创造民族的、现代的、“我”的抽象画。但不能取消书法的本体去仿制西方的抽象画。虽然一些人用了“拓宽书法创作领域”似乎很响亮的口号,但什么是书法的“创作领域”呢?“创作领域”向哪里“拓宽”呢?——不能认为这些概念是准确的,不能认为这种理论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不慎重的、非理智的思想观点和创作实践又何以产生并得到支持?前面我们已提到这个问题。站在这种追求的最前列的:一、绝大部分是画家而不是书家,至多只是书法形式的爱好者。二、即使专心致力于书法的,也由于历史的具体原因,使他们未能及时获得作为书家所必需具有的民族文化修养,却在改革开放中受到西方现代文化的猛烈冲击。尽管他们有着良好的主观愿望,要以新的文化精神冲击封建主义的旧文化,无奈书法形式本身不存在阶级性,用西方现代哲学、美学、艺术意识冲击它,实不过是以并未深透了解的西方文化现象、以急于求变的浮躁心理,对具有深层的传统文化精神的艺术,进行反文化的“改造”。

和一些并不知道抽象画何以产生而大搞抽象画的人一样。他们批判传统,“创作”抽象画,实不过以无知批未知,以盲干代创变,指望一夜之间为书法创出个新面目来,而对书法最基本的规定性,最起码的书写工夫,都不知为何事,也不知神采为何,以何者来创造。这种不是以丰足的文化修养、以深厚的书法工力、以精湛的美学见识、以特有的人的本质力量丰富性为代价的“探索”,实不过是一场虚有其表而于民族文化积累亳不相干的小闹剧。为这种行为服务的理论并不少,但我们没有看到其理论的逻辑严谨性和立论的严肃性。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这种徒赶时髦而远离实际的“理论”实在见得不少了。

把“风格面目单调”说成是书法的极限性引起的,说成是当前书法创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无法令人信服——哪一种字体、书体、书风在这个时代没有它的习仿者?又有哪一种字体、书体没有新的变化发展?“百花齐放、推陈出新”,保证了各种有意义的追求得以自由存在和充分发展。每个书家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审美理想、艺术目标开凿自己的路。问题只在书家自己是否还自觉不自觉地拘囿在法帖的范式中。缺少开阔的视野,是不能以深厚的修养、深厚的工力进行自己的创造的。将自有书法以来的各种面目总合在一起也没今天这么多。历史上有哪一个朝代有这么多字体、书体被自由运用于艺术创造?哪一个朝代的书家曾像现今的书家有这样普遍的风格自觉?

“多则多矣。但都是古人面目!”不满这个现状的人说。

要澄清的正是这种观点。

就已出现的一些反传统的书法,比之传统形式的书法,它确实是“新”的,但比之千奇百怪的抽象画,却并不新鲜。每一种新设计的服装,都有过去的影子,都是过去服装某些样式的重现,但从总体说,人们承认它是新的。新与不新,都有相对性。认识事物的新旧也要看具体事物,也有不同的参考系。抽象画,由于没有题材手法的限定性,所以越觉创造新面目难。赵无极的画与别的画家比较,他是有个性的,但与他自己比,一本画册不过是一张画。中国画分明已与传统表现手法大不相同了,如今可以想怎么画就怎么画。但画家们苦恼于面目难新。

书法面目新异与否,不能以绘画的审美要求作参照。书法面目的新变,并不像绘画那样容易辨识,如同不熟悉外国人的人,会觉得所有外国人都是一样的面孔。似乎非得约翰多生出一只眼,詹姆士少长一个鼻子,才能分辨出他们的差别。果真如此,他们就不成为正常的人了,如今对书法的欣赏,有近似的地方。有人确实非让书法变得不是书法了,才叫有“新变”。果真如此,那已不是书法。这种审美要求,实在已不是欣赏书法了——我们何必去理睬这种要求呢?

但是,除此之外,书家自己要求创造新面目的呼声,确实从没有今天这样强烈。这不是不识书事者的声音。这何以解释?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天天见面,不觉其变是一个原因。其次,风格面目寻求的自觉性增高,反映了时人的审美心理特征,这倒是十分值得重视的。历史发展较缓慢的时期,通常是艺术培养欣赏艺术的观众;历史发展的急速期,通常是欣赏者的审美要求推动艺术及其风格面目的发展。创作和审美是一对矛盾,总是互为因果,互相调节的。不能以为要求书法面目风格更多更快的变化,就证明书法风格面目没有发展变化,就证明书法在写字的极限内不能再发展,就必须突破形式的规定性另谋发展。但是形式限度的风格面目多样化问题怎么解决呢?当今书法家在个性面目的寻求上,是在努力下工夫的。但是确实不理想,甚至使行家也深深感到:书风书貌,彼此差不多——这是什么原因?

主要原因之一在创作方法上。看当今许多作品,用心于形式,少深挚朴厚的神采,书家写技法的多,做面目的多。写心志、写情怀、写境界修养的少。作品只重形式感,只重第一印象,故可看而不耐品味。这一家如此,另一家亦如此。看过许多作品,使人难分彼此,便以为风格面目彼此也差不多。书家看别人,不满意;看自己,也不满意,而不知问题究竟出在哪里,便以为“古人已将工夫做尽,已将面目立完”,时人有志也无以用武了。客观现实限死了人,今人再努力也是白费劲了。而没有想到、不愿承认、不肯正视:作为时代书家的主观条件如何。随着时代成长起来的书家,从纵向比,较古代书家的整个文化修养如何?从横向比,与同代的文学家、诗人、戏剧家、音乐家、美术家们的修养相差多少?新一代的不少书家,书论、书史知识等于零。

有人连所抄文词的内容也不懂,改革开放,时代节奏加快,时代生活沸腾,时人的心灵也浮动,静不下心来做学问,想当艺术家,实干的是技术活。正苦恼于不知何以出人头地,忽听得拓宽书法创作有新门径,未经冷静全面思考,便盲目视为“前卫”,自欺欺人,自误误人。有人干脆以赤裸裸的机会主义心态想事:按古人路子走永远也超不过古人,非得另辟蹊径——人们不是将古今书家创作状况作全面的、科学的分析比较,只看到古人成就压人、风貌逼人。却没有冷静分析:今之不能超过古者,根本原因是什么?人们对“新”字想得多,却又只想到形式的“新”,很少或根本没有想到一个“深”字,没想到或少想到内涵的“深”,自然也不知从哪里求“深”。

而做不到“深”字的艺术,能否成为具有震撼力的艺术就更不去想了。也很少或根本没有去观察、发现、认识一个朴素的于书家的实践都有实际意义的道理;后来者要比肩前代大师,都有一个“难”字要突破。“工夫”赛古人难,“天然”随我出难,“形质”有个性难,“神采”充实深厚难。

但是书法艺术效果的产生、书法审美意义的肯定、书法艺术价值的确立,正集中在这些“难点”的突破上。如果只为自娱,自可不计工拙、不管它与古人书法的异同。但作为艺术创造,没有这些难点的突破,这“创造”又有什么意义和价值?非惨淡经营的、以竭尽心力的情志创造的、具有高精度和深度的作品,即使有新的形式,其审美效果也是浅薄鄙俗的。形势迫使时代的书家倍加刻苦地充实修养、升华情致、磨炼工夫,以求有深厚的创作实力和执着的艺术情意去孕育震慑心魄的艺术。

其实,求“深”比求“新”要难得多,只要是不承认基本规律(比如有人要突破文字书写),什么“新招”都可以有,什么“新面目”都可以出来的。而“深”却是从具有成就的艺术中分明感受得到,但无相应的修养工力,则可望而不可及,故难。书家没有这种修养工力,主观上要深也不可能。十年动乱的影响,使大批走上书坛的中青年失去了奠定书法底工的最佳时期;不少人甚至正是由于缺少这种底工才接近书法的。迅急开放,浮浅的见识和审美感受力,容易接受浮华浅俗的方面。(芭蕾舞、交响乐至今难有很多接受者,而交谊舞、通俗唱法广为流行。)具有这种浅薄的审美心态的人,学古多只能见其皮毛,求新常只在形式上下工夫。

在“更新观念”“强化主体”的喧嚣声中,把恪守书法基本形式、尊重书法美学基本规律也当作“封建保守”的东西,予以抛弃。似乎只有抛弃书法,才有书法的新发展,多数人虽然在这根本点上没有动摇,但他们也苦恼困惑,似乎书法艺术之道,真的被重重丰碑挡死了。而没有想到,没有重重丰碑,何以有你现今的成就?也没有想到,没有重重丰碑的赶上和超越,何以有真正的审美意义与价值?他们还缺少难点突破的强烈愿望和实际精神,相信“新面目”,而不相信(比较来说)难不在“新”,而在于“深”。事实证明:一切有“新”而无“深”的创作,都只是过眼云烟。

现实种种,使人有充分理由认定:不是书法形式风格有极限,而是一些书家被浅疏庸俗的文化修养所局限。对书法美学精神缺少深刻理解,对特定时代的审美心态缺少本质的分析,不能清醒地分辨现状,安排自己。急燥盲动,实仍是随波逐流,把心力放在形式的翻新上,越想寻出巨大差别,越感差别难寻,审美效果难得。真正原因没有找到,却生出个“书法形式风格极限论”。正是突破“极限”的盲动,才出现一些背离书法基本特征的“创变”。它理所当然地不可能被书法所承认,它只不过给现代抽象派绘画添了个暂不成熟的俘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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