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奉贤,李大妈在自家院子养了13条名贵锦鲤,价值5万多元。没想到一夜之间全部消失,在隔壁老王家屋顶发现了晒干的鱼。李大妈索赔5万多元,老王却说“几条破鱼而已,你讹我啊”。两人对簿公堂,法院判了!
1.
案情回顾
事情发生在上海奉贤的一个小区里。李大妈是个退休教师,平日里最大的乐趣就是在自家小院里养鱼、种花。她在院子里的池塘养了13条名贵锦鲤,每条都价值千金,总价值超过5万元。
一天,当李大妈拿着鱼食去池塘喂鱼时,突然发现不对劲——池塘里一条鱼影子都没有了!她赶紧趴在池边仔细查看,甚至数了数池底的青苔,可就是找不到一条锦鲤的踪影。
李大妈顿时急了:“小偷!一定是小偷!”经过一番排查,她把嫌疑对象锁定在了隔壁72岁的老王头身上。这老王平时就爱偷鸡摸狗改善伙食,李大妈觉得自家的锦鲤十有八九就是进了老王头的肚子。
气不打一处来的李大妈直接去敲老王的门讨说法。没想到老王非但不承认,还振振有词:“你那破池塘里,还能有啥好鱼?就算真让我给逮着了,我也就当口鲜尝尝,哪能做成鱼干啊!再说,区区几条破鱼,至于闹这么大吗?我看你就是想讹我!”
李大妈一听这话,顿时火冒三丈,指着老王骂道:“王老头,你要是个男人就从实招来!那些锦鲤可都是我的心肝宝贝,每条都价值千金,你要是不赔我个五万八万的,咱们走着瞧!”
两人你来我往吵得不可开交,最后李大妈一气之下决定报警。警察来了后,在老王家的屋顶上发现了十几条五彩斑斓的鱼干,整整齐齐地摆成一排。李大妈一看,差点背过气去——这不就是自己那些宝贝锦鲤吗?
事情到这里似乎已经水落石出,但老王却死不承认,坚称那些鱼干不是从李大妈家偷的。双方各执一词,谁也说服不了谁。李大妈一纸诉状将老王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5万多元的损失。
2.
法律分析
这起看似简单的“偷鱼案”,实际上涉及了几个法律问题:
1、老王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
2、李大妈要求赔偿5万多元是否合理?
3、如何认定老王屋顶上的鱼干是否就是李大妈家的锦鲤?
让我们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说的:
1、关于盗窃罪。
根据《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构成盗窃罪。
本案中,13条名贵锦鲤价值5万多元,已经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
如果能够证实确实是老王偷的,那么他的行为就涉嫌构成盗窃罪。
2、关于赔偿金额。《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本案中,如果能够证实是老王偷了鱼,那么李大妈要求赔偿5万多元是有法律依据的,因为这是锦鲤的实际价值。
3、关于证据认定。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本案中,虽然在老王家屋顶发现了鱼干,但要证明这些鱼干就是李大妈家的锦鲤,还需要更多直接证据,比如目击证人、监控录像等。
最终,法院判决:由于证据不足,无法认定老王偷鱼,驳回李大妈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