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货车司机老李驾驶核载44.98吨的大货车,过磅显示43.6吨,却被交警认定超载。老李不服,与交警争执不下。500元罚款、扣6分,这合理吗?老李三告交警,结果如何?法院判了!
1.
案情回顾
老李是黑龙江省的一名资深货车司机,从事运输行业已有6年之久。一直以来,他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从不触犯法律。
去年,为了提高收入,老李换了一辆核载量更大的四轴货车。购车时,他再三确认,这辆重型货车的核载量是44.98吨,行驶证上也明确标注了这一数字。
“我可是老实人,从不干违法的事。”老李常常这样说。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司机,他深知安全第一的道理,每次装车都严格按照核载量来。
某天,老李接到一个大单子,货物装得满满当当。出发前,他特意去称了重,磅秤显示43.6吨。“没超载,可以上路了。”老李心里踏实,便开车出发了。
途中,老李遇到交警例行检查。他毫不慌张,因为确信自己没有超载。交警检查后却告诉他:“你超载了,罚款500元,扣6分。”
老李一脸懵:“我这货车核载44.98吨,刚才过磅才43.6吨,哪里超载了?你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吗!”
争执中,老李觉得自己太冤枉了。500块钱是小事,但不能平白无故被冤枉啊!为讨回公道,他决定起诉交警部门,要求撤销处罚。
“我一定要打赢这场官司!”老李信心满满。一审、二审法院都认定交警处罚正确,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不甘心的老李继续上诉,结果仍是维持原判。
2.
法律分析
1、为什么交警认定老李超载?
2、行驶证核载44.98吨,实际载重43.6吨,为何还算超载?
3、老李是否可以因不知情而免责?
1、交警认定超载的依据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四轴货车在道路上行驶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31吨。老李的货车实际重量43.6吨,已超出法定限制,构成超载。
2、行驶证与实际载重的差异
行驶证需要随法律法规变化及时更新。老李很可能没有及时更换行驶证,导致上面的核载量未更新。法律规定优先于行驶证上的标注。
3、不知情是否可免责
法律规定,任何人都不得以不知法而免责。如果允许以不知情为由逃避责任,法律将失去其约束力。老李作为职业司机,更应及时了解相关法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分管理办法》,货车超载30%以上不足50%的,处500元罚款,并处驾驶证记6分。老李的超载比例为40.6%,交警的处罚符合法律规定。
最终,法院判决:维持交警的行政处罚决定,即罚款500元,记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