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当事人喜欢在法官面前说对方人品如何,道德如何败坏,还事无巨细地说一通,庭审时说,开完庭也说。之前,我代理案件开庭时,对方不停地抱怨我方当事人品德差劲,法官提醒了要围绕案件相关事实进行陈述,可对方不听,后来,法官严厉训斥对方:再说与本案无关的事,视为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法庭可以作出最高10万元的罚款。
这下,对方当事人终于沉默了。我理解他们的心情,受了莫大委屈,情绪需要宣泄,或者为了让法官认定对方是“坏人”,自己遭到侵害,以此博得法官的同情,可是,不要在法官面前讲对方道德,尤其庭审时,这样的做法毫无意义。
为什么不要在法官面前讲道德呢?很多人不知道,法官一年要处理两三百个案件。此外,他们还需要开会、接待信访、答疑、培训以及调研、法制宣传等。这么多的工作,就算365天都是工作日,还是超负荷的工作,何况工作日只有200多天。算下来,平均一天就要开一个庭,写好一份判决书。
为什么法官说“开不完的会,开不完的庭,接不完的信访,写不完的判决书”,真不是瞎说的。
尤其经济发达地区的基层法官,案件特多,他们忙到中午都没时间休息。之前我写过一篇文章探讨为什么法院的电话总是没人接。很多人不解,毕竟他们既不是法官书记员,也不是经常跑法院的律师,所以会产生误解。
他们以为法官就像其他公务员一样清闲,只需在上班时间工作,下班就可以不管。但其实,不少法官、书记员下了班,还在加班,很辛苦。特别是派出法庭,我知道有的法庭就只有三个法官。一个法官上午可能要开3个庭,下午接着开,这样的事情我见不少。一头牛耕田,都要有休息的时间,而法官呢?
审理案件是费脑费神的工作,不是你上某个办事部门,做的是简单、重复性的工作,但审案件,审的是他人的财产、人生,追求判决结果的公平公正是法官的义务、责任。在这情况下,高强度的工作,换成谁,都难吃得消。所以,有的时候我看到判决书上有一些笔误的地方,我都表示理解。
不管是法官,还是书记员,他们的工作量都是巨大的。偶尔的笔误,我认为是由于他们太忙、工作量太大而导致的。没有人会故意犯错的。因此,如果当事人想要跟法官讲道义、尤其庭审上,搞道德指责这一套,真的没必要,不要在法官面前随意给他人贴标签,真的没有意义。
法官审理案件,最终还是回归到证据,双方法律观点上。这些道德评价,点到为止就好了,说多了会占据大家宝贵时间,即便被书记员记录下来,大部分都是废话,只能满足你所谓的情绪发泄,除此以外没有太多的帮助。
法庭不是情绪宣泄的地方,而是讲证据、讲法律、讲公平、讲公正的地方。既然是公平,就要有统一的标准,这个标准不是道德,而是法律。道德标准是模糊的。什么才叫人品好?什么叫做人品差?
每人对道德的评判尺度都不一致,与他们所处的位置、角度、利益、关系都有密切的关系。法院就是一个讲法的地方,而不是讲道德的地方。上了法庭,在法官面前不要讲道德,说一两句没问题,说多了容易适得其反。会让法官觉得你恶意地占据宝贵的司法资源,浪费大家宝贵时间。
我们要做的是收集相关的证据,制定有效、精准的诉讼策略,争取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赢得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