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侄(增补6)
【原文】愚者宜归葱肆,贤者得反金刀。
【典故】宜归葱肆
【释解】指人愚不堪大任。
【出处】唐·李延寿《南史·吕僧珍传》:“吕僧珍为官,不私亲戚。其侄以贩葱为业,僧珍既至,乃弃业欲求州官。僧珍曰:‘吾荷国重恩,无以报效。汝等自有常分,岂可妄求叨越,但当速反葱肆。’”
【典故】得反金刀
【释解】指晚辈贤能成事。
【出处】唐·房玄龄《晋书·慕容超载记》:“慕容超字祖明,德之兄北海王纳之子……德南征留金刀而去。及垂起兵山东,苻昌收纳及德诸子,皆诛之。“”当时,慕容超祖母公孙氏和已经怀慕容超的段氏获免。“公孙及段氏逃于羌中,而生超焉。年十岁而公孙氏卒,临终授超以金刀,曰:‘若天下太平,汝得东归,可以此刀还汝叔也。’”后慕容超返回南燕,见到慕容德,“呈以金刀,具宣祖母临终之言,德抚之号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