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龍族趣谈
编辑|龍族趣谈
(来源:大河报)
我们常说“医者仁心”,治病救人永远是医生的天职,也是作为医生的职业本能。然而,南方医科大学却有一位医生因为把治病救人放在前面,耽误了给学生上课的标准时间,而受到了校方的处罚。这件事情成为了头条热点事件,冲上了头条热榜。
事发当日,广州南方医科大学的俞莉老师上午原本有课,但一名患儿出现突发状况,且病情危重,有生命危险,她果断选择了救治患儿。
但因此延误上课,迟到29分钟。而该校有规定,迟到15~30分钟,耽误上课,便会被认定为严重的教学事故。
尽管俞莉老师在救治患儿后,顺利完成了授课、教学任务,但最终还是受到了校方的处罚。被扣发五月份奖金2000元,并被在全院内通报批评,而且,还被取消了本年度考评评优评先资格。
在校方对这件事情处理中,有几点令人感到疑惑。
1、从校方的查处通报中看,校方的规定是迟到15~30分钟,而俞莉老师迟到了29分钟,并没有突破30分钟。
那么,这15~30分钟,该怎么理解呢?
2、俞莉老师并没有耽误给学生授课,圆满完成了教学任务。这还能认定为有错吗?
3,校方最终给俞莉老师认定的是教学差错,并不是教学事故。
4、然而,最终给予俞莉老师的处罚并不轻。
5、医科大学的老师并不仅仅是老师的身份,同时还兼职医生的身份。在治病救人与给学生授课之间,哪个更重要呢?
6、6月16日,当记者致电该校了解情况时,工作人员回应称:“校方已关注到此事,正在处理”。这个回复耐人寻味,不知道对俞莉老师的处罚决定是谁做的,为何校方才关注到此事?
人们常说“人命关天”,并没有听人说过“授课关天”。
校方对于这件事情的处理,是否过于刻板,过于死板教条。
难不成要让俞莉老师看着危在旦夕的孩子,置之不理,却按照校方规定的时间去赶回教室上课吗?
如果孩子因此而出现了意外,甚至危及生命,校方能负得起这种人命关天的责任吗?
孰轻孰重,该校的院长、校长等领导难道分不清吗?
网友们对于此事的态度较为一致,均认为校方的处理方式不妥。
那么,大家认为对俞莉老师做出这样的处罚合适吗?大家觉得校方是否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呢?
【谢谢朋友们耐心阅读,欢迎关注,并发表看法,一起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