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收押93岁强奸犯:充分彰显人道主义,但无法彰显法律威严

胡言炫语 2025-02-18 14:16:13

2月16日,湖南邵阳中院发布的一则关于罪犯周某某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公示显示,周某某现年93岁,因犯强奸罪于2024年10月1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在收监执行过程中,看守所以周某某生活不能自理为由拒绝收押,建议法院暂予监外执行。

从法律条文来看,看守所的做法并无不妥。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在这里得到体现,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暂予监外执行是一种人性化的规定。这一规定背后,是对生命个体基本权益的尊重,哪怕他是罪犯。就如同一些国家在对待重病囚犯时,会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甚至在符合条件下允许监外就医,这都是基于人道主义的考量。

然而,当我们把目光聚焦到周某某所犯的强奸罪上时,争议便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个能够实施强奸犯罪的人,在作案时必然具备一定的行为能力,很难想象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可以作案成功。这就不禁让人怀疑,是在作案之后到庭审期间,他的身体状况突然恶化到生活不能自理的程度吗?如果是这样,那法律的威严似乎受到了挑战。

在公众对法律的信任构建中,法律的公平性和威严性占比极高,如今当一个强奸犯因为生活不能自理而可能免受牢狱之苦时,公众难免容易产生法律不够威严的感觉。这种感觉一旦蔓延,会对整个社会的法治观念产生不良影响。毕竟,法律的震慑力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保障。就像在一些治安较差的地区,如果盗窃等轻微犯罪得不到有效的惩处,盗窃案件的发生率往往会上升。

那么,如何寻找平衡呢?这需要我们从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层面进行深入思考。在制定法律时,可以进一步细化关于暂予监外执行的标准。比如,对于像周某某这样犯有严重暴力犯罪的罪犯,在考虑暂予监外执行时,除了身体状况,是否还要综合考量犯罪的性质、社会影响等因素。在执行层面,应该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管。不能一放了之,要确保他们虽然不在监狱内,但仍然受到严格的约束。

该事件不仅仅是关于一个93岁罪犯是否应该监外执行的问题,它反映出的是法律的人道主义与威严性之间的微妙关系。我们既要尊重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保障罪犯的基本权益,又要维护法律的威严,让公众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且具有强大震慑力的。只有找到这个平衡,才能让法律在社会治理中发挥最大的作用,既体现人性的温度,又彰显法治的力量,从而构建一个更加和谐、公正、法治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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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言炫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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