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一男子花230万买了套带院子的房子,交房时院子竟“消失”了

柿子软不软 2024-10-06 14:55:50

宋鹏特意多花30万买了套带院子的房子,他已经把院子内的装修设计好了,可是交房时却傻眼了,“院子在哪?”

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宋鹏前两年买了套预售的房子,当时选房子时,对一楼带院子的一套房子很心动,但销售当时说,需要额外加30万元。

销售说:“这个一楼的户型是带有独立的小院子的,一楼的住户可以把他圈起来,当做一个独立的小院”

宋鹏觉得有了小院会方便很多,家里休闲娱乐的空间就有了,没事的时候还可以一起晒晒太阳,想想就惬意。

于是宋鹏一次性交了230万的全款,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当时合同中没有约定小院的内容,宋鹏也提出了异议,但销售说这是赠送面积,不用写在合同中。

宋鹏觉得这么大公司也不能骗他,他就认了。

现在这房子已经如期交付了,宋鹏对新房子很憧憬,当去收房时,发现这哪有什么院子啊,房子后面只有一片绿草丛,而这片绿化根本就做不了院子,也不能圈起来围上。

宋鹏很生气就去找售楼处要说法,可是售楼处给的理由让他很生气。

“宋先生,我们当时没有承诺你什么,我们都是以实际交付为主的,而且合同中也没有约定有院子啊”销售人员说。

这可把宋鹏气坏了,“那你说我这房子比其他的贵30万,怎么解释”

销售人员说:“这个我就不清楚了”

宋鹏觉得开发商构成虚假宣传,销售人员属于欺诈,要求退房,

但是销售人员的答复让他彻底崩溃:“宋先生,这套房子是没有小院的,卖给你房子的销售人员已经离职了,你看谁承诺你,你就去找谁去”

不久后,宋鹏就把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退还30万的房屋差价款,那法院会支持他么!我们一起看一下。

法律分析

宋鹏认为,当时其他楼层的房子都是200万,而他的房子之所以230万是因为带小院,现在房子并没有带小院,开发商应将30万差价退还给他。

开发商认为,合同中并没有写明房子是带小院的,户型图中也没有,所以不同意退差价。

庭审中,宋鹏提供了卖他房子的销售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记录中明确写明这房子之所以贵30万是因为带小院。

但开发商认为这销售人员已经离职,对此不予认可。

那法院会如何认定呢!

根据宋鹏提供的其与开发商销售人员聊天记录可以证实,这套房子是比其他楼层贵30万的,主要原因是带小院。

虽然该销售人员已经离职,但是宋鹏买房时,销售人员属于开发商的员工,销售人员的承诺应视为开发商的承诺。

所以,带院子的内容虽然没有写在合同里,但也属于合同内容,开发商应当依约交付房屋。

现在开发商无法提供约定的房屋,那就应当将差价款退还给宋鹏。

最后法院判决,开发商返还宋鹏30万房屋差价款。

个人观点

这开发商真是不择手段卖房,还好宋鹏保留证据了!对于本案,你怎么看!

3 阅读:2423
评论列表
  • 2024-10-09 13:46

    卖房的都是大忽悠,没一句实话。

  • 2024-10-12 16:04

    开发商就没有一个是好鸟,能坑一个是一个,而且是无赖加流氓

  • 2024-10-07 11:02

    不是房子消失了就好[呲牙笑]li

  • 2024-10-09 18:22

    知足吧,房子消失的多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