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半夜偷鸡被发现,逃跑途中摔倒受伤

柿子软不软 2024-10-12 15:07:46

生活在福建漳州的王大强踏踏实实的养鸡谋生,没想到因为追赶偷鸡贼被要求赔偿22万,王大强:“10只鸡才不到1000块钱,让我赔偿22万?”让我们看一下怎么回事。

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王大强是一个农民,一家人生活在农村,以种地为主,很能吃苦,但最近几年种地收成不好,而王大强今年已经56岁了,外出打工活也不好找,就打算干点什么,

有一次听说养鸡赚钱,正好家里院子大,自己还会点木工,打算在房子后院盖一个鸡棚,养几千只鸡。

为此,王大强特意去隔壁村养鸡的农户家学习了一番,王大强进了1000只鸡雏,大约2个月左右出栏。王大强还在鸡舍门口安上了监控,但他每天也会在半夜11点左右起来看一看。

两个月后的一天晚上,王大强和往常一样绕着鸡舍走一圈,当靠近鸡舍时,发现鸡一直在叫,他趴窗户上一看有个黑影,一手提着麻袋,一手正在抓鸡,王大强大声的喊:“谁呀?干啥的?”

那人一听到王大强的声音提着麻袋拔腿就从鸡舍跑了出去,因为天黑,那人还带着面罩,看不清人脸,王大强提上鞋就开始追。

边追边喊:“抓小偷了”

当那人跑到村里的板道上时,突然扑通一声摔倒了水泥板道上,然后就没有了动静。

王大强赶忙上前一看,那人正巧头部磕到了马路牙子上,已经昏倒没有意识了。

王大强有些害怕了,就连忙把那人头部抬起来放在了自己的腿上,不一会一个村民听到声音出来,王大强急忙说明情况,让村民帮着报警,并叫了救护车。

民警赶过来后,在王大强家鸡舍附近还找到了手电筒、麻袋、电瓶车等物品,当揭开那人的面罩时,发现正是隔壁村的杨志,因为杨志处于昏迷状态就被救护车拉走了,民警也联系了杨志的家属。

王大强以为这件事也就过去了,和他没有关系了,但没想到杨志的家属来找王大强要求他赔钱,一张口就是22万。

原来杨志在那天偷鸡逃跑过程中头部摔伤骨折,现在还没有完全恢复,已经花费医疗费22万。

杨志家属认为杨志受伤是因为王大强追他导致的。王大强说:“他来偷鸡,我追他有什么错?”

“就算偷鸡,也罪不至死吧,我们不管你必须赔钱”杨志的家属蛮横的说。

王大强觉得杨志家属就是耍无赖,生气的说:“你们家杨志是盗窃,我都没追究,你们还管我要钱,我告诉你们我没钱,赶紧走”

杨志的家属看王大强不给钱,将王大强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22万元,

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杨志是否构成盗窃罪呢?王大强应当赔偿么?

法律分析

关于杨志是否构成盗窃罪。虽然民警在案发现场发现了麻袋、手电筒、电动车等杨志的作案工具,但根据法律规定,盗窃罪的构成需要达到一定的金额,即1000元到3000元,显然杨志偷的鸡仅有10几只,根本达不到立案标准,所以,杨志不构成盗窃罪。

那么难道就没办法惩罚杨志的偷盗行为了么?

杨志的行为虽然不构成盗窃罪,但他偷鸡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而根据该法的规定,杨志最高会被处以罚款并处15日拘留。

关于王大强是否应当赔偿。

杨志偷鸡,王大强发现后追,本来就是符合常理的,而且也是正当防卫的一种,杨志受伤是因为其着急逃跑没注意脚下摔伤导致的,不是王大强直接导致的,而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王大强因为正当防卫造成杨志的损害,是不负赔偿责任的。

有意思的是在庭审中,杨志的家属说,杨志受伤是王大强打的,但是也没有证据。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了杨志的诉讼请求。

个人观点

杨志偷鸡本来就不对,家属还倒打一耙,真是无法理解。对于本案,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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