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川几年前花17000元一平买的房子,现在开发商却卖7800一平,石川很生气,这房子开发商现在凭什么卖这么便宜,让我们看一下他会如何操作!
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石川几年前在当地买了一套100平的房子,当时房价正高,每平要17000元。
于是石川交了70万首付,每个月还要还5000元,一共贷款30年。
没想到石川买完房子,房子就便宜了,当时二手房只要1万一平,石川心情很不好,尤其是每月还房贷的时候,
但妻子安慰他:“我们买房子是为了自己住的,也不是为了卖的。”
就这样过了几年,石川看到了售楼处的买房宣传单,他一看傻眼了,这小区最好的房子开发商只卖8000元,而自己的所居住的房子,现在只要7800元一平,也就是便宜了一半。
石川了解到,原来之前房子一直卖不出去,开发商一直等着房子涨价,现在房价越来越低,开发商没办法了只能将房子便宜一半卖了。
但石川觉得开发商的做法对他来说不公平,现在房子这么便宜,凭什么自己当时买的那么贵,于是就在小区业主群里,联合大家一起去开发商那讨要说法。
石川他们要求开发商给他们补偿,不然就将房子恢复原价卖。
开发商答复:“这房子现在掉价了,你们要求我退差价,那这房子要是涨价了,你们会给我补房款么?”
石川一行人看开发商一直不给满意答复,就到相关部门去举报。
而相关部门一调查,开发商一共低价卖了10套。
相关部门对开发商进行了处罚,要求开发商把低价卖出去的10套房子退掉,并把销售价格调整在合理范围内。
那有关部门做出处罚的依据是什么呢?
根据相关规定,开发商应严格按照申报价格进行销售,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申报价格的15%。
而现在开发商低价卖房的行为,明显违反了这条规定。
石川看开发商受到了处罚,突然有了信心,于是和大家一起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要求开发商给予补偿,那法院会支持他么?让我们一起看一下。
法律分析
石川认为,当时买的房子17000一平,现在降到了7800一平,开发商应当对他们进行补偿,不然对他们来说是不公平的。
开发商认为,房价下降是他们无法控制的,不同意补偿。
那法院会如何认定呢?
双方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已经约定,房子单价未17000元,证明石川对当时的购房单价是认可的。
现在房价下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并不是开发商主观原因导致的,所以开发商不存在过错,不应对石川进行补偿。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了石川的诉讼请求。
个人观点
本案发生后,有的网友说,石川太无赖了,如果开发商把房子售价涨到3万一平,男子愿意补差价么!
还有人说:这就是人性,买房的时候希望房子降价,买完之后,就巴不得房子涨价了。
对于本案,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