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爷结婚前和陈桂荣说,只要结婚就给她200万的房子,可是结婚后,一切都变了,让我们看一下到底怎么回事!
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张大爷今年58岁,10年前妻子因为意外去世,留下了他和他儿子,现在儿子已经成家立业,房子内就剩张大爷一个人居住。
儿子担心张大爷,不止一次的想给他找个保姆照顾他,可是张大爷都拒绝了。
但是儿子要到外地去上班,实在不放心张大爷,就强制的给父亲找了个保姆。
张大爷也不想让儿子担心,也就接受了。
保姆叫陈桂荣今年45岁,几年前丧偶,为了生活只能出来当保姆。
她很勤劳,把张大爷家收拾的很干净整洁,而且做的饭菜张大爷也觉得很可口。
就这样,陈桂荣照顾了张大爷一年,张大爷对陈桂荣也产生了感情。
有一天张大爷对陈桂荣说:“小陈啊,我看你在这城里也没有什么亲人,要不咱俩过吧,我知道我比你大的多,但是你只要同意和我结婚,我就把我名下那套200万的房子送给你”
陈桂荣有些感动,这么多年她确实很辛苦,想找个人依靠了,于是就答应了。
二人简简单单办了一个仪式,就登记结婚了。
结婚后,张大爷一直也没将婚前承诺给陈桂荣的房子过户给她,每次陈桂荣提起,张大爷都找理由搪塞过去。
就这样二人生活了一年,陈桂荣发现,张大爷将他名下的两套总价值300万的房子和100万的存款都已经给了他儿子。
陈桂荣很生气,认为张大爷欺骗了他,但张大爷说:“我现在只能给你5万,我手里没有钱了”
陈桂荣觉得这一年来,当保姆的工资也不止5万啊,就要和张大爷离婚,张大爷同意离婚,但是不同意给房子。
陈桂荣一气之下将张大爷告上了法庭,请求离婚,并要求张大爷将婚前承诺的房子赠与给她。那法院会支持她么?让我们一起看一下
法律分析
陈桂荣认为,张大爷婚前已经承诺只要结婚就给她一套200万的房子,现在二人已经结婚,条件已经实现,所以房子应当按约定赠与给他。
张大爷还将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都私自转移给他儿子了,属于转移财产。
张大爷认为,自己婚前没有承诺过,而且结婚这一年,陈桂荣多次向张大爷要钱,其中给陈桂荣的母亲5万,给陈桂荣的弟弟10万,还有一些别的钱,加起来差不多30万。
那法院如何认定呢!
现在陈桂荣与张大爷均同意离婚,所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准许二人离婚。
而陈桂荣说张大爷婚前承诺赠与其一套房产,但张大爷不认可,而且陈桂荣提供不了证据证明,所以不应支持。
经法院调查,张大爷赠与给其儿子的两套房及存款均为婚前财产。
而在陈桂荣与张大爷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为8万。考虑二人生活期间,陈桂荣为家庭生活付出较多,
所以法院酌情判决,陈桂荣分得6万元,张大爷分得2万元。
个人观点
口头赠与除非对方承认,不然没有法律效力的。对于本案,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