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本就是件高兴的事,但4S店的举动真是让人大开眼界了!让我们看一下具体发生了什么!
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雪菲事业成功,想买一辆好一点的车撑撑门面,挑来挑去,选择了一款进口奔驰轿车,售价84万,但是没有现车,只能等2个月。
虽然需要等两个月,但雪菲还是立刻交了1万块钱的定金,并签订了购车合同。
4S店告诉她,让她回家等通知。
就这样过了一个半月,4S店通知雪菲来取车,就在雪菲取车,打算付钱时,4S店竟和她说:“女士,车子便宜了6000”
雪菲有些奇怪,正常来说,4S店不会无缘无故给便宜的,就问:“便宜了6000,怎么回事?”
4S解释道:“是这样的,你之前定的奔驰是老版的,现在的是新版的,新版的线条更好,而且还便宜了6000”
“你放心,不会影响你使用的“4S店又补充道。
雪菲心理有点不舒服,于是上网查了一下,
原来新版的车虽说比旧版的车便宜6000,但在配置上却远不如旧版的车,新版的在配置上没有电动座椅记忆功能、方向盘记忆功能,腿托功能,而这些如果重新加装的话,要额外花好几万。
4S店解释道:“这些功能虽然没有了,但是新版的加了安全辅助驾驶功能。”
雪菲对4S店说:“我订的就是旧版的,那我就要旧版的,新版的我不要”
4S店接着又说:“不好意思,旧版的发动机没有了,厂家那边没办法生产了,现在只有新版的车了”
雪菲很生气:“不行,我就要旧版的车,你们4S店是欺诈,应该退一赔三”
4S店不同意:“我和领导请示了一下,车能给你便宜2万”
雪菲一肚子气,当然不会同意,气冲冲的走了。
又过了一天,雪菲将4S店告上法庭,要求4S店“退一赔三”,即要求4S店支付其4万元,那么她的请求法院会支持么?我们一起看一下。
法律分析
雪菲认为,4S店交付给她的车不一致,存在违约,而且4S店在雪菲订车后的第二天就知道旧版的车没有了,
但4S店没有立刻告诉雪菲,而是在她提车的时候才告诉她,侵犯了她的知情权,应当构成欺诈,而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退一赔三”。
但4S店却认为,虽然提供给雪菲的车的版本不一样,但是车的型号是一样的,所以不存在违约。
那法院会怎么认定呢?
雪菲与4S店签订的购车合同中,写明的预定车型中没有“新版”字样,说明雪菲当时定的是旧版,而4S店未按约定向雪菲提供旧版奔驰车,存在违约。
根据“定金罚则”也就是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现雪菲已经支付了1万元的购车定金,所以4S店应当返还其2万元。
最后法院判决4S店返还雪菲2万元。
个人观点
有的网友说,4S店已经说给便宜2万了,雪菲还要大费周折最后被判4S店退回2万,真是瞎折腾。那对于本案,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