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觉得,自己买了保险,保险公司收钱的时候贼痛快,什么也不调查,等到出现保险事故需要理赔的时候,就开始大查特查。
“这明摆着就是不想赔,有意刁难!”
多人不理解保险这种宽进严出的方式,其实保险公司不在承保时调查有充足的理由。
第一,出于诚信原则。
保险行业基本原则之一: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法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驶权力、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要求参与保险行为的双方当事人要向对方充分而准确地告知和保险相关的重要事实。”
一方面要求保险公司在投保的时候要一五一十的告知投保人所购买产品的所有重要信息,另一方面也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将自己的既往病史和健康异常状况如实告知给保险公司。
基于诚信原则,如果投保人在了解产品后还是愿意签订保险合同,这就代表愿意做到诚信告知,保险公司也就会默认投保人所告知他们的情况是如实阐述的。
第二,调查成本开支大。
如果对每个投保人都做保前调查,最起码要把他的生活区域、工作单位附近医院、大型体检机构、能查到的健康情况都查一遍。还要查家庭财务情况、有没有巨额外债、是否有不良行为记录等等。
进行地毯式搜索,要额外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有些人的情况买不了这个产品,那保险公司也没收到钱,去白白审核吗?图啥呢?谁买单这个审核成本?
羊毛出在羊身上,这笔费用最终也是由消费者买单,而如果前期大部分客户省去这个步骤,也是可以以更低的费率买到想要的保险。
所以保险公司只会针对部分保单进行重点调查、随机抽查。重点调查的对象是高保额、保额和财产状况不匹配、健康告知有异常等情况。
而且从保险公司每次公布的理赔数据不难看出,它们并不惜赔,所有保险公司理赔率都不低于97%,个别公司能达到99%甚至更高。
其实大量理赔案件中,保险公司都没有真正花多长时间与精力去调查,一般以下情况容易发起调查:
1、短期内出险
2、理赔金额过大
3、短时间内大量投保的
4、存在既往病史
5、理赔资料存在伪造的可能
6、报案时间过迟且无法合理解释
保险公司主要通过这三个渠道来获取病史记录:
1、社会医疗保险(包括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等)
2、医院、第三方体检机构
3、其他保险公司了解理赔、投保记录
有人可能会较真,我的就医记录是个人隐私,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保险公司有什么资格查?
其实,在我们投保时就已经授予了保险公司这个权利,只是很少有人注意到一些条款的细节:
也就是说,保险公司调查取证的范围没有限定,只要是能提供相关证据的地方,都是保险公司调查取证的范围。
只要达到理赔条件,保险公司不会不赔,如果被拒赔,肯定是事出有因。
总结一下拒赔原因,不外乎两点。
1、没有如实告知
这是理赔纠纷中占比最大的一点,所以不要心存侥幸,如果实在不小心忘记告知,可以之后向保险公司申请补充告知,通过后不会影响到理赔。
2、不在保险范围内
等待期内出险
等待期是保险公司为了防范带病投保特意提出的责任,只有过了等待期后出险,保险公司才会赔。
不属于保险责任
保险产品分很多种,每个险种都有自己的保障范围,只有在范围内才能赔。
属于免责情形
不赔的保险责任也就是我们说的责任免除,看保险条款时,我们要清楚保什么,更要了解不保什么。
比如重疾险中的特定免责: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疾病、艾滋病等;意外险中的高风险运动、自杀等;医疗险中的既往症、整容等;
在通用免责中,比如犯罪、吸毒、酒驾、故意伤害被保人等。
写在最后
在理赔阶段,每家保险公司都会有调查环节,但并不是为了不赔钱,不过是防止有人恶意骗保。
如果我们本身是清白的,随便保险公司怎么查,我们也是理直气壮。
事实没问题,保险公司就不会故意“冤枉”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