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福建边防总队(也称为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军改后并未全部转隶国家移民局,有部分转隶地方公安机关;
一、历史沿革
1982年,武警福建边防部队正式成为武警福建省总队的一部分,承担固定目标的执勤任务、城市武装巡逻、处置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等任务
1983年1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总队正式成立,隶属省公安厅,统辖内卫、边防、消防武装警察队伍;
1988年6月,原本隶属武警福建省总队的内卫、边防、消防“三警”分立,省公安厅组建“武警福建边防总队”,对内称为公安厅边防保卫局,后称公安边防总队,建队之初为副师级建制,下设办公室、政治部、后勤部,为正团级,警务训练处、边境管理处、边防(安全)检查处、情报调研处、海巡处、技术通信处,均为副团级
同时省厅在沿海各地市设立公安边防支队,沿海各县市设公安边防大队。同年,海上公安巡逻支队改称海警支队。
1990年,公安部明确所有的现役边防部队一般概称为“公安边防部队”,同年8月,福建省边防总队机关设司令部(办公室)、政治部、后勤部3个部门,为正团级建制。
1993年,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恢复正师级建制,随后又先后组建漳州、泉州、宁德、武夷山、福清、肖厝、莆田等边防检查站以及高崎边防检查站特区检查分站,负责福建省开放口岸入出境人员的边防检查。
1996年,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支队的3个大队扩建升格为3个支队,分别驻防福州、泉州和厦门。
1998年7月,部分城市边防检查职业化改革试点,原武警福建省边防总队机关部分人员以及总队驻高崎边防检查站、驻厦门边防检查站组建成立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并明确为副厅级规格,下辖正处级的高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和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人员由现役制改为职业制人民警察;总站于2011年升格为正厅级;
2001年12月,公安部核定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为正师级,总队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为副师级。
2005年7月开始,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军政主官由正师职高配为副军职;
二、所属机构设置
这一时期的支队组成主要有:
1、边防支队
泉州边防支队(辖有7个边防大队、1个船艇大队、1个机动大队、1个刑事案件侦查队和29个边防派出所);
厦门边防支队、宁德边防支队、福州边防支队、莆田边防支队、漳州边防支队、平潭边防支队和直属支队
2、海警支队
福建公安边防总队辖海警一支队、海警二支队、海警三支队;
海警16厦门海警三支队海沧的一大队、漳州东山海警二大队、三大队在厦门市翔安区
3、边防检查站
义序边防检查站、福州边防检查站、福清边防检查站、漳州边防检查站、泉州边防检查站、肖厝边防检查站、莆田边防检查站、宁德检查站、平潭边检站等;
三、海警划出时期
2013年机构改革,整合国家海洋局及其中国海监、公安部边防海警、农业部中国渔政、海关总署海上缉私警察的队伍和职责,对外以中国海警局名义推进海上统一执法,2013年7月22日中国海警局正式成立并在福建组建海警总队,原福建公安边防总队所属的海警一支队、海警二支队、海警三支队划归福建海警总队,仍保持一支队、二支队和三支队,关于海警另行写一篇,此处不再展开;
四、2018年军改时期
2018年3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明确公安边防部队改制,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转到地方后,成建制划归公安机关,并结合新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进行适当调整整合。
而福建公安边防总队并没有全部划转到国家移民局,主要有两种去向:
一是转隶地方公安机关
原福建公安边防总队机关部分力量转隶福建省公安厅组建省厅海防总队,作为省公安厅内设执法勤务机构;
福建省沿海的漳州、泉州、厦门、莆田、宁德、福州6个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的7个公安边防支队全部转隶所在地市公安局成立海防支队;
原沿海区县公安边防大队改为区县公安局海防大队、原公安边防派出所改为海防派出所或派出所;
二是转隶国家移民局
2018年军改后,原福建公安边防总队机关另外一部分力量以及总队所属边防检查站与原来的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组建成为新的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隶属于国家移民局,为正厅级建制,原任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高配副军级的总队长转任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正厅级),现为浙江边检总站总站长;
原总队这部分机关人员转隶总站,原总队所属的边防检查站均改编为隶属于厦门边检总站的边防检查站,均为正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