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3月1日,宁国市法院法治副校长前往宁国上师三津学校,以“预防电信诈骗”为主题为学生们送上了开学第一课。
“明知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而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手机卡等账户出借、出售给他人,转移非法资金或用于通讯传输等犯罪活动,其行为可能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课堂上,法治副校长从防止被骗和不参与行骗两个角度,全面、生动地向在场学生讲解了电信诈骗相关知识。
青少年一代,对网络的依赖程度很高,交友、娱乐、日常购物均离不开网络,这为电信诈骗提供了可乘之机。学生们稍不留心,可能因害怕、恐惧或者贪小便宜等心理落入骗子的圈套,成为被诈骗的对象;也可能因不知法、不懂法,无自主意识的在网络上踩空,掉下深渊,成为行骗者。
通过此次讲座,能进一步加深学生们对电信诈骗的了解,提升自身防诈骗的意识和能力,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作者: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