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姆·利思:你在和我说话?:说话,阅读和写作

文字有思想 2024-09-19 04:19:33

许多年前,我为校刊采访过作家朱利安·巴恩斯(Julian Barnes)。想象一个十八岁的我,坐在北伦敦的咖啡馆里,面对着这位伟大的作家,紧张地将录音机放在桌子上。当时我准备了一大堆精雕细琢、做作的问题。我渴望能够取悦他。但是,就在我打开录音机时,他说了一些话,完全打乱了我的阵脚。带着一种斯芬克斯式的巴恩斯微笑,他说,对于这次采访他只有一个原则,那就是不允许我逐字引用他的话。

我感到疑惑:受访者难道不是总在抱怨记者的错误引用吗?然而这个人——他可以看出,放在桌子上的录音机是我表现出的诚意——却主动要求不准确的引用。他说:“逐字引用任何人的话,都会让这个人看起来像个傻子。”当然,他是对的。每个人在说话时,都不是在用完整的、符合语法规则的句子。

细想一下巴恩斯的原则,使我找到了一个很好的方式,去考虑一些我们不太注意的问题。讲话和写作是不同的,比我们通常以为的更加不同。同样,阅读也与这两者不同。事实上,人们阅读的方式——通过电脑屏幕、通过书本或通过手机——本身就很不一样,值得深究。

你最常听到的建议也许是:“试着像说话那样去写作。”但你需要谨慎对待这个建议。一方面,它是有道理的。在对话中,我们所有人都能够即兴创作出流利的、符合语法规则的句子。我们讲话时,不假思索,充满信心——除非我们要在一屋子人前面讲话,或与我们害怕的人讲话——自信就是有效交流的核心。作为一名作家,你可以模仿你说话的方式,并试图捕捉说话的声音,将它呈现在纸上。

但是,像说话那样去写作,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说话是自然而然的,而写作是不自然的。你不能写得和说的一模一样,你也不应该这样做。比如,我试了不提前写在手机上,直接口述如下段落:

口语常常是冗长的。它常常包含很多东西,嗯……那些不是书面语的特征的东西。它更加自由,结构更加开放……你发现句子相互碰撞,一些小的事情,比如,声音,在侵入,你会说很多,补充短语,补充的短语会,嗯……会打断你的话,给听众一些时间去反应,去消化。你会发现,你会在句子说到一半时停下来,嗯,基本上来说,口语比书面语更不固定,阅读书面语时读者可以倒回去,但是口语不行,所以如果你直接写下别人说的话,即使他们说得很好,说得比我流畅得多,嗯,你仍然只会得到一串看起来绝不适合阅读的句子。

一串绝不适合阅读的句子,这就是我逐字引用口语的结果。(我说的“比如,声音,在侵入”到底是什么东西?)

从以上的絮絮叨叨,我想说的是,书面语和口语有不同的语言特性,语法也稍有区别。例如,在上面的话中本来是没有标点符号的,而我已经开始根据标准书面语的规则,用空格、句号、逗号和破折号将它们组织起来。但是,正如语音学学者说的那样,口语中不太会在词与词之间留间隔——书面语中句号、逗号、冒号或破折号在语义上有区别,但它们在口语中没有相应的对等物。因此,在把口语写下来的时候,我已经在篡改它们了。

因此,文学作家通常会使用非标准的风格来捕捉说话的声音。下面这个例子来自玛丽莲·罗宾逊(Marilynne Robinson)的小说《基列家书》(Gilead):

我带着最大的希望和最坚定的信仰来写作。筛选我的思想,斟酌我的用词。试图说出真相。而且坦白地说,这种感觉棒极了。

I wrote almost all of it in the deepest hope and conviction. Sifting my thoughts and choosing my words. Trying to say what was true. And I’ll tell you frankly, that was wonderful.

固守语法的人或许会接受第一个句子。但他们会反对第二句和第三句,因为句子中缺少了主要动词。他们会将这两个句子视为限定性从句。他们也会对第四个句子吹毛求疵(如果他们过分关注语法的话):要么是因为句子是以“And”开头的,要么认为“坦白地说”之后的逗号需要另一个与之对称的逗号来构成插入语(“而且,坦白地说,这种感觉棒极了”),又或者这个逗号最好改成冒号(“而且坦白地说:这种感觉棒极了”)。

固守语法的人会错过重点。在这里,使用标点符号不是为了凸显语法,而仅仅是为了强调句子的节奏。大声读出来,你会发现这是一句完美的表达。句号和逗号正是口语中停顿的地方;并且——尽管标点符号的应用并不是严谨的科学,这一点我在标点符号那一部分会更详细地谈到——罗宾逊在该用句号的地方就用句号,在该用逗号的地方就用逗号。

口语和书面语为什么会不同?因为人类学习两者的方式不同。一个普通的孩子,在6岁之前,能够完全掌握语法和2000个左右的消极词汇(即那些他能够理解的词)。惊人的速度和准确性使人们一直以来都认为大脑内有“语言器官”。你只需要把孩子放在其他语言使用者的身边,就不用管他了。

但是习得字母、将字母拼成单词、运用标点符号……这些必须通过艰苦的学习和练习才能掌握。写作就像任意的、人工的编码,被用来呈现自然行为。写作者假设拥有理论上或想象中的读者:当你写作时,你是在瓶子里装入信息。这很奇怪。人们并不是天生就会写作的。写作是后天习得的行为。

在上面那一段结结巴巴的话中,其实口语的结构比写下来的更加松散。句子相互冲撞,打断彼此,改变方向,或环绕回来。讲话者会说“嗯”“啊”,会插入空洞的短语。这不仅能让他们跟上自己的思路,也帮助听众消化对方所说的内容,且不会感到认知超载。口语中会有更多的重复,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坦白地说,读者可以重复阅读一个句子,或参考之前的段落;听众却不能回放。

因此,写作和讲话是截然不同的事。由此也引发了其他一些问题。一个问题是,写作要遵循更严谨、更清晰的人为规则。对于不同的写作形式,有不同的规定,而这些规定大部分都是语言大战中所争论的对象。所以,当你坐下来写作时,不管你多么训练有素,你都要清楚,你在做的是一件人为的、正式的、不自然的事。通常情况下,你会什么都写不出来。

举一个极端的例子:老掉牙的英国戴蓝帽警察形象。现实中的警察不会——回到集合厅,当同事给了他一杯茶和方糖,问起他下午怎么样时——他不会说:“当我在多克格林街上向西前进时,我发现两个男士正在争执。他们无视我的口头禁止,所以我上前制止了他们。我抓住了一个嫌犯,另一个跑掉了,仍逍遥法外。”

他更有可能会这样说:“我正在多克格林路上走着,发现两个家伙正在打架,所以我叫他们停下来。他们一点也没理我,我挤了进去。当我给其中一个混蛋戴上手铐时,另一个跑了。”

然而你可以确信,在法庭上宣读的证词会是第一个版本。当然,证词的语气应该与在集合厅里和同事讲话不同。但是我想象中的警察做得太极端了,正如我们许多人都会做的那样:矫枉过正。他不仅仅是用正式的方式说话,还是在用一种根本不存在的方式讲话。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需要用到“向西前进”这个短语。在任何官方的、正式的写作中,你都会发现类似的情况。

至于语调、语言正式度,就是所谓的得体问题,有时候也叫作语域。正确的语域——即找到合适的交流风格——是有效写作的核心。使用不当,就相当于在晚会上穿错了衣服。在集合厅,你就应该穿牛仔裤和运动鞋;在法庭,你应该穿西服,打领带。我们前面所说的警察,给自己找了一身不合适的无尾礼服,还系了个糟糕的蝶形领带。这就是“像说话那样写作”背后的一个问题:你要捕捉到口语中的自然和直接,同时不能听起来呆板或浮夸。

但是,正如我所说的,写作是说话的呈现,而不是如实记录。写作时,你将声音转化到纸面上。这种转化,比我们平常注意到的,要更加彻底,和用油画呈现物质世界差不多。你可以辨别出一幅画中的物体像烟斗,而另一幅不像。我们太习惯于将画和现实中的物体对等,以至于如果有人给你一幅有石楠木烟斗的画,并问你这是什么时,你十有八九会回答:“烟斗。”但是雷内·玛格里特(Rene Magritte)提醒我们,“这并不真的是烟斗”。

当你在写作时,你是在努力地以书面语的形式,在最合适的语域中,呈现你最美的声音的幻象。正如我提议的那样,口语发挥作用的方式是由其接收方式决定的:口语去适应听众。书面语也是如此。读和听是相关的,就像写作和讲话是相关的,但他们都不是同一件事。

速度,是区别之一:一个快速的写作者一小时大概能写500到1000字;而一个快速的读者一分钟就可以读完这些。换句话说,我们读比写要快几十倍。所以我们体会文本的方式不同:一边,是键盘上数小时的挣扎,另一边,是读者几分钟的愉悦。这意味着作家无法对已完成作品的节奏产生直观的感受。

想象采用定格动画的方式来拍摄一部剧情片:在每个画面中,移动一个橡皮泥模型或仔细刻画不同的单帧。为了确定观众所能看到的效果,你必须把毛片调回正常速度。在调节的过程中,你才会真正地感受到作品的节奏:你需要以一个读者的身份去感受它,而不是作者。在实践中,这代表着重读。的确,写作和阅读同一文本的不同感受会让你震惊。

如果你时间充足,先把文本放几天。马上去读你刚写完的作品,你会受到创作过程的伤害:你太了解故事的结合点,尴尬的过渡,和隐藏的结构。这个段落,或那个段落会让你分心,因为你清楚地记得你创作它们时的艰苦历程。那些创作的时候感到艰难的篇章,读的时候就会更加沉重;而且,如果你一直忙于剪切、粘贴,你就会觉得,读者们不知道你是怎样将片段组合在一起的。放几天,那些伤疤自会愈合。当你以一个读者的身份开始读时,你就会更好地感受到,一个不了解它的读者在阅读时的感受。你的文本,读起来或许比想象中更好。

第三点值得注意的是:阅读时会发生什么?现在人们普遍认为,我们学习语言的方式和学习其他事情一样:我们的神经元非常聪明,适应能力强,它们会运用工具来完成工作,就像童年时大脑的进化一样。人们不再相信由诺姆·乔姆斯基(Noam Chomsky)首次提出的观点,即,大脑中有专门的、内在的“语言器官”。如果针对口语的器官其实并不存在,那么你也可以确定,我们不会有针对书面语的器官——书面语在公元前四千年才出现,从进化方面来讲一点都不算远。

相反,大脑会改变许多其他区域——那些针对口语的区域、物体识别区域、运动协调区域、听觉和视觉区域——来拼凑成一套阅读回路。认知神经科学专家玛丽安娜·沃尔夫(Maryanne Wolf)在《普鲁斯特与乌贼》(Proust and the Squid)中说到,大脑能够学着去阅读是因为“它有能力在结构和回路间建立新的联系,而这些结构和回路原本服务于其他更基础的大脑程序,比如连接视觉和口语结构”。

应该说,大脑工作的具体细节仍然不为人所知。我们都喜欢神经科学的知识——其中大部分是出版商——但我们对大脑的了解仍处于初级水平。你可以用多种设备来测量大脑中血液的流动或电磁脉冲,然后你可以指着大脑的某一区域,说:“当X在做Y事时,这个地方一定发生了什么,但我们并不知道具体是什么。”

但是神经学的知识至少给作家提供了一点建议和提示:你在与读者的大脑共事,所以,快速地浏览一下头盖骨之下的内容,有可能会让你处于有利地位。

当你完全掌握了某种语言的口语时,大脑中两个独特的区域就已经发展出了语言特长。接下来我要说的,是大量但有趣的、过度简化的内容。布洛卡区与韵律和句法有关——你或许会将它们称为语言的结构特征。威尼克区专攻词语和意思,即,内容。

当我们处理口语时,这些区域和大脑中负责听觉输入的区域合作。当我们处理书面语时,它们也要唤醒视觉区域。但是,这种合作十分复杂。当你不再聆听,开始阅读时,你不能直接将输入的电线从耳朵里拔出来,再连接到眼睛上。

语言和大脑中的听觉中枢有关——当你默读,尤其是当你读到一个陌生的词汇时,你会在大脑中“发出声音”。这种时候,大脑中通常负责听觉的部分就会有所行动。

虽然从本质上来说,纸上的文字是抽象的,但我们的视觉系统并不适应抽象概念。视觉系统被设计来识别现实世界中的物体:它能够区分褐色树墩和一头褐色的熊。吃午饭时我们可以惬意地依靠着前者,而后者却不行。早期的书写系统似乎从本质上来说是象形文化——一系列的飞跃使我们发展出能够呈现声音和抽象概念的系统。

这意味着阅读的过程并不如你想的那样抽象和理性。我们的确是和现实世界中可见的字母和单词打交道,我们也确实能在大脑中“听到”它们的声音。我们有身体,我们通过我们的身体来体验世界,甚至是想象的世界。这给我提供了神经学上的理论支撑,论证两个老生常谈但的确有用的写作建议。第一,你应该首选具体词汇,即描述视觉形象和真实情景的那些,而不是抽象语言,因为具体词汇使读者的大脑更省力。第二,你应该关注单词的声音和韵律,因为不论你的读者是否会大声朗读出来,在他或她的阅读过程中,声音和韵律都是内容呈现的主要因素——这意味着,作者应该大声读出自己写下的句子,尤其是对那些不够自信的作家来说。

而且,你不仅需要考虑语言的具体性,还要考虑作品的物理形式。几张装订起来的A4纸会给人一种印象,吸引一种注意力;手机上的短信则会给人另一种印象。你要考虑到物理上的区别。手抄本的样式——正如你现在读到的这一本,每页纸都钉在书脊的那一侧——就好像一系列摊开的两页。阅读的过程中确实有一种物理标点——哪怕你正在快速地阅读《尤利西斯》结尾处,茉莉·布鲁姆那句长达4500字且没有标点的连续独白。阅读中,你在翻页。你有一种心理感受——甚至你的手指之间会有一种物理感受——你知道你读了多少。在你为某本书绘制内心图谱时,你能够知道某一段在左页还是右页,大概在哪个位置。

你就是这样的,对不对?凡是在学校中学过课文的人,或想为某人阅读某篇报道的人,都能够快速地找到段落的位置。你会有一种感觉——即使在几百页之后——你仍记得某句引用大概位于全书四分之一处,就在某个左页的开头附近。

我说的“内心图谱”并不是一个毫无根据的隐喻。你不只是读了一大段文本,你在其中航行。从古至今的记忆专家都采用“位置法”(method of loci,loci在拉丁语中表示“位置”)来储存记忆:他们在脑中建立一个想象的建筑物,用想要记住的事情来装点它。这似乎是一个基于声音科学的方法。

所以手抄本使得绘制内心图谱更容易了。几张纸的东西也是这样——比如,一份展示文稿,一份公司报告或讲义。这些文本可能没有那些左页、右页的标示指引,但你或许会有一种感觉,能知道你引用的部分在正面还是反面(如果是双面打印的话)。你或许还会引导自己定位到某页的四角中之一角处。你也大概知道引用部分在整个文件中的位置。

用电子设备读书时,情况稍有不同。你不会感觉到自己读了多少。一些电子设备模仿手抄本,用双页的形式来呈现书本。其他的只允许你一直滚动着内容往下读。你或许认为,这两种情况与纸质书相比,航行的技术含量变低了,因为读者的控制力减弱了。与电子书相比,实体书让你能够更方便地朝前、朝后翻页。阅读电子书时,尽管百分比或进度条可以衡量你读了多少——但它更难掌控,更不真实。

这点重要吗?似乎很重要。近三十年来,大量的调查研究发现,用屏幕阅读让人们感觉更加疲惫,而且(或许是因此)他们更难记住自己读了些什么,也更不仔细。有些研究表明,在用屏幕阅读时,我们的阅读习惯是不同的:比起传统的阅读方式,我们更加心不在焉。我们期待有人来分散注意力;我们期待更浅显的阅读——我们也确实这样做了。

我举出这些调查结果并不是想贬低在线或屏幕阅读。首先,这些年轻的科技正在改变,现在的技术可以通过缩小屏幕和纸本的区别,来减少屏幕阅读带来的认知负载。例如电子墨水屏,它反射灯光的效果看起来和纸质书一样。众所周知,比起那些把光线直接照进读者眼睛里的设备,比如平板电脑或手机,电子墨水屏阅读压力更小。

人们将网络阅读的方式称为“保持部分注意力”。我喜欢引用科幻小说作者和博客撰写者科利·多克托罗(Cory Doctorow)的精辟概括,他将互联网称为“干扰科技的生态系统”。我们习惯于看到图像化的动作、照片、链接、动态图像,诸如此类——人们将上网的典型活动称为“网游”(wilfing),这来自“我在找什么”的缩写(WWILF, What was I looking for?)。

将来,这种情况不可能一直不变。但现在,我们所处的时代就是这样的。一个聪明的写作者,在思考长篇作品的发展前景时,要做到心中有数。当你为电子媒介写作时,你可以利用一些技巧,引导那些“保持部分注意力”的观众注意到文本的关键内容。

选自《写作的基本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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