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多地调整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流程

杭州仁本人力 2024-09-04 13:50:52

近日,多地发布通知,优化生育保险待遇和申领流程。具体发生哪些变化?一起来看看吧。

海南省:9月1日起,优化生育津贴“免申即享”经办模式

8月30日,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发布《关于优化省本级生育津贴免申即享业务流程的通告》,明确自9月1日起,调整优化省本级参保企业单位实行生育津贴“免申即享”经办模式。

一、实施范围

海南省本级参保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今年1月1日后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津贴业务。

二、开通流程

用人单位登录海南医保服务平台—单位网厅—在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开通功能界面中确认和维护本单位用于接收生育津贴待遇的银行信息及接收生育津贴拨付信息的人员手机号码信息,点击【开通】。

三、业务流程

(一)开通“生育津贴免申即享”业务的省本级参保企业单位,其女职工完成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报销后,医保信息平台向职工发送服务短信,提醒职工登录【海南医保】APP或微信/支付宝【海南医保】小程序,在【生育津贴免申即享确认及进度查询】模块对此次生育信息确认,同时医保信息平台向单位工作人员发送确认单位银行信息内容的短信。

(二)生育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月数到达的次月,按照生育保险规定向用人单位核拨职工生育津贴,医保信息平台向用人单位及参保人同时发送生育津贴待遇发放信息短信。

(三)用人单位登陆【海南医保服务平台】生育津贴拨付查询模块查询打印明细;参保人可登录微信/支付宝【海南医保】小程序或【海南医保】APP生育津贴免申即享确认及进度查询模块查询及生育津贴核定表打印模块导出打印办理结果。

安徽合肥:灵活就业人员可享生育补助

近日,合肥市积极落实省完善医保支持积极生育政策若干措施,从落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扩大产前检查费用支付渠道、实行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实行新生儿“出生即参保、落地即享受”等7方面,全面完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生育医疗保障待遇。

其中新增参加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享受生育补助金政策,并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员分娩(含剖宫产)住院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1200元定额补助统一提高至顺产1600元、剖宫产2400元。

为实施积极的生育支持政策,8月1日起,合肥市将“取卵术”等8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取卵术、胚胎培养、组织与细胞活检(辅助生殖)、单精子注射”4个项目,参保患者每人、每项目累计最高可报销3次。

陕西西安:拟将生育费用及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8月30日,西安市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西安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其中,在医保方面:

一是将生育费用及生育津贴纳入西安市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提高参保职工门诊产前检查费用一次性补贴标准至2500元。

二是参保职工和居民在二级(含)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取消住院分娩起付线,政策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全部报销。

三是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保障其生育权益。

四是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西安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有效降低辅助生殖类治疗费用。

生育津贴可以领多少?怎么计算?

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缴费工资之和÷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

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缴费工资是指单位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

本年度新参保的用人单位,生育津贴以该单位本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温馨提示:

职工已经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

● 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

● 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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