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发布《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就提前或延迟退休的办理程序、基本养老金领取等作出具体规定。
《暂行办法》明确了弹性退休的核心是自愿和协商。当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后,他们可选择提前退休或延迟退休。
弹性退休到底怎么“弹”?提前或者延后退休具体怎么操作?一文了解→
弹性退休年龄如何确定?自2025年1月1日起,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
比如,一位1972年9月出生的男职工,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2周岁。
如果他想弹性提前退休,在满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前提下,可以在60岁至62岁之间选择退休。
如果单位和他协商一致再多干几年,还可以在62岁至65岁之间弹性延迟退休。
往前弹或往后弹怎么申请?如何办理?《暂行办法》明确,职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至少在本人选择的退休时间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单位。
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弹性延迟退休的,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明确延迟退休时间等事项。
比如,1975年12月出生的、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6个月,对应的退休时间为2026年6月。
如果她还是想50周岁退休,也就是2025年12月退休,那么最晚要在2025年9月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这样便于用人单位作出安排,同时体现职工弹性提前退休的真实意愿。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暂行办法》,弹性延迟退休期间,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弹性延迟退休,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另外,弹性延迟退休时间确定后,不再延长。弹性延迟退休期间,所在单位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延续。
职工选择弹性退休时,最低缴费年限如何确定?除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从2030年起由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
《暂行办法》规定:
弹性提前退休的职工,应达到所选择退休时间对应年份最低缴费年限;
弹性延迟退休的职工,应达到本人法定退休年龄对应年份最低缴费年限。
举个例子:
一位职工是在2031年达到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2031年国家规定的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已经提高到了16年。这位职工如果选择弹性退休,要求的最低缴费年限到底怎么算?
如果这位职工想2029年弹性提前退休,则需满足2029年对应的最低缴费年限15年;
如果弹性延迟退休,延后到2034年退休,不需要满足2034年对应的最低缴费年限17.5年,而是满足2031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的最低缴费年限16年即可。
养老金何时领取?职工权益如何保障?如果选择弹性提前退休,能及时领到养老金吗?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暂行办法》,所在单位应不晚于职工选择的退休时间当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审核通过的,职工从本人所选择退休时间的次月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
为切实维护职工权益,《暂行办法》强调,用人单位不得违背职工意愿,违法强制或变相强制职工选择退休年龄。
随着《暂行办法》于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社保经办机构将逐步开展退休提醒服务,主动对接临近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提前提醒参保人员可以考虑选择退休时间,告知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的流程和渠道。
各地还将逐步推开退休预先服务,提前受理临近退休人员提出的相关档案信息审核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归集业务申请,方便参保人提前了解自己历年的参保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