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传统社会条件下,一个家庭,保持较大的规模,在人财物上面有力量,更容易在社会上立足,也更有利于自身发展壮大,使每个家庭成员都能从中获益。
(2)从夏商周秦汉到唐宋元明清,中国人文历史四千年,家庭作为一个特定组织,都是基本的社会生产生活单位。改朝换代就是不同家庭的轮流坐庄。所以,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是家国文化,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特定的家庭为小家,国就是天下一大家。
(3)一个家庭,有产业,需经营,不能分割,传承上必须保证完整,才能有益于家庭财产的不断创造和家庭财富的不断积累,才能延续家庭的不断兴旺和繁盛。
(4)香港霍家。霍英东创立家业。嫡妻吕燕妮有三子,长子霍震霆,次子霍震寰,三子霍震宇。霍老爷子有规定,老太君吕燕妮把关,长房为大,二房三房及子女可以得到一些钱财,但不得染指霍家的产业。
(5)传统文化条件下,家庭传承是传嫡传长,即所谓“嫡长子传承制”。就是说,长子继承家业的主体部分甚至全部,其他儿子可以不分家,需要分家的,只能分得家庭财产的很少部分。
长子继承家业后,长子的长子继承长子的家业,就这样一代一代往下传承。这个有资格传承家业的“长子的长子”,就是长孙。
(6)长子先死的,即长子先于家主父亲去世的,长孙代位继承家业,承负家庭传承的重任,这就叫承重孙。承重孙就是未来接班老太爷的家主。
(7)长子无后的,即没有长孙的,可以从其他兄弟过继子嗣。过嗣达成后,这个被过继到长子房头的嗣子,承担家庭传承的重任,就是长孙。
(8)长子将家产传承给次子或其他儿子的,次子或其他儿子继承家产后,自己的儿子即是这个家庭的长子,长子的长子就是这叫家庭的长孙。
(9)所以,长孙是家庭传承的特定概念,也是规则设置。长孙名义上是长子的长孙,核心意义是家庭长孙。就是说,长孙必须是家业传承人,不能传承家业的长孙不是长孙。“长孙”概念是规则大于名分。
(10)再说霍家。按照传统文化的传承规则,长子霍震霆继承家业,长孙霍启刚是未来家庭的传承人。但霍家执行“长房传承制”,即长房的三个儿子分割家产。按霍英东的遗训,长子霍震霆继承体育事业,次子霍震寰继承商业部分,三子霍震宇继承南沙开发。其他各房子女不得从商,转而从事律师、医生等职业。而且规定,自己死后20年内不得分割家庭财产。
(11)霍英东死后,二房三房没有动静,长房第三子霍震宇于2011年12月起诉老二霍震宇侵吞家族财产,这就是“霍家争产案”。最后和解,分割家产。霍英东300亿港元财产,长房三兄弟平分200亿元,二房三房分100亿元。
(12)霍英东确实是想按“长子继承制”传承财产的。奈何新时代的法律条件不允许。霍家兄弟分割财产后,昔日的辉煌不再会有。一家分成3+X份,之后就看各自的造化了。
(13)如果严格按照“嫡长子传承制”,跳水女皇郭晶晶的丈夫霍启刚,因为是长孙,理所应当继承霍家的全部产业。实际上,霍启刚郭晶晶夫妇2012年结婚后,自立门户,不参与家庭内部财产纷争,这个“长孙”也就名不副实了。
(14)长房为大宗,其他房头为小宗,这是中国历史四千年礼制所规范的。所以要尊重长房,维护长房。家庭遇到丧事祭祀等礼仪事项,应当给予长房尊贵的位次,这叫守礼。当然了,实际生活中,老大不像老大样,不能以身作则,遇事没有担当,不能给兄弟姐妹带来利益和希望,也就无所谓长房老大了。
(15)“长孙”就是长子长孙,就是传承家业的。没有家业可传,无所谓长孙不长孙。实际生活中,一般居民人家,遇到丧事祭祀等礼仪事项,怎么安排“长孙”,大家商议着来,多少讲究些脸面,不要过于计较,最终取得操作上一致意见,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