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高校地震时学生砸门避险#
这次地震的时候,西安一个高校的学生要求出宿舍楼避险,宿管员就是不给开门,非要让辅导员先给她打电话,否则无论如何不能开门。
这种事儿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去年也有过。那时候成都正在特殊时期,不许人出来,发生地震了,居民要求开门,放他们逃生,也被果断拒绝了。
不过那次有人给这个事儿洗地,说是小震不用跑,大震跑没用,所以开不开门都无所谓,反正地震真来了,跑不跑结果都是一样的,出去了反而增加病毒传播的风险。
这次西安这个事儿好像就没多少人给洗地了,甚至有些去年给成都那个不开门的事洗地的人,这次也在跟着骂这个西安的高校的宿管员不近人情、泯灭人性之类的。
以前有个电影,我还写过观后感,《朗读者》,里面的女主角安娜在二战期间被征兵,押送一批犯人,都是犹太人,夜里起火了,她没有打开门。后来二战结束后,她在法庭上作为纳粹分子被审判,这是她的主要罪行之一,甚至可以说没有之一。
法官的理由就是,这个时候她如果还有一点人性,不反犹,那么她就会打开房门,让里面的犹太人逃生,但她没有。她的反驳是,规定是这样的,她没有这个权利,必须要有上级的命令才能打开那个已经起火的房门。
另一个例子是刘邦。他作为亭长,带着当地征发来的老百姓,去咸阳修骊山陵,路上因为碰到下雨,耽误了行期,按秦律规定,这些人都要被杀。所以刘邦跟这些人一合计,干脆带这些人上芒砀山造反去了。
规定是规定,人是人。规定可能不近人情,但人还是要有起码的是非善恶判断能力,知道什么情况下应该怎么做。
开了门你可能只是被领导批评,最大不了被开除,失去工作,而一旦真的有危险,这些人可能失去的是生命。孰轻孰重,三观正常的人都知道该怎么做。
即便规定确实是很死板的,但规定不可能穷尽所有可能性,当然也要看情况,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当然就不能死板地执行规定了,要变通,所以古人讲要分常和权,特殊情况下就要特殊处理,不能死守规定。
像这种正常人一眼都能看出不合理的事,当然也有另一个可能,就是平时宿管员的领导可能对这个宿管员不好,宿管员恨他,所以就借这个机会让大家恨他,反正规定是领导定的,她只是执行而已。
心学喜欢讲良知,大概意思就是人性中天生来就是有良知的,是社会生活的污染让每个人的良知都被蒙蔽了,所以要通过学习领会来致良知,保持自己的良知,而这种关键时刻的决断,就是良知是否还在的关键。
说来说去,其实都是一个事。领导是领导,规定是规定,做人是做人。不管领导做不做人,规定是不是不近人情,但人之为人,还是要有起码的是非善恶观念的,关键时刻该做什么,都要自己判断。
更何况,这些年出了这种事,一旦闹出了舆情,最后被推出去背锅的,其实都是宿管员这种神经末梢的临时工,过后领导依然是领导,规定依然是规定,只有执行的人会被踢出去。与其如此,还不如自己就做个人呢,万一作对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