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施行1个多月了,快递为什么在未经我允许的情况下仍直接被投放至快递柜?”近期,北京消费者杨女士在取快递时发出了如此疑问。此外,快递放至快递柜内因超时未取而导致的保管费,也成为消费者吐槽的热点。
包裹被擅自投放至快递柜,因超时需缴纳保管费/消费者供图
“快递员拒绝送货上门”行为已被明确禁止
长久以来,快递员未经允许擅自将收件人的快递放在快递柜或快递驿站的情况屡见不鲜,给消费者带来了诸多不便。
3月1日,交通运输部公布的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办法》的出台,无疑是对快递员拒绝送货上门行为的明确禁止,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障,更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快递行业、明确快递员送货义务,让快递服务更加贴近消费者的需求。
然而,快递新规在实施过程中并非一帆风顺。家住北京丰台区某小区的消费者杨女士向记者反映,多家快递公司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快递投放至快递柜。她向记者介绍,“我注意到了3月1日快递新规实施,明确要求快递员送货上门,只有在双方约定将快递投递至快递柜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投放。但是近期我收到圆通、中通、韵达、极兔这几家快递公司配送的快递均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直接投放至快递柜”。
无独有偶,家住河南安阳某小区的于女士也有类似的遭遇,她向记者表示,在3月1日快递新规实施后,申通、中国邮政等多家快递公司在未与用户沟通的情况下,仍然将快递投递至隔壁小区的菜鸟驿站,这显然有悖于快递新规的相关规定。
擅自投放至快递柜的现象仍屡见不鲜
“快递新规正式实施后,本想着以后收快递会少了很多麻烦,谁知没有任何变化。”杨女士向记者介绍,他所在的小区常住人口近5000人,多为单位员工以及离退职工,其中不乏上年纪和腿脚不便的老人。“大门口快递柜扫码取件,多数年轻人都能操作使用,但是对于上下楼困难和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扫码取件的老人并不友好,原本利好的政策却因无法推行实施而显得形同虚设”。
在采访中,有用户也向记者集中反映,快递员为提高工作效率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将包裹投放至快递柜,用户仅收到了短信通知,很多时候并不知情,当查看物流信息时发现快递已被投递至快递柜,且由于超时未取需缴纳一定的保管费。
也有市民向记者表示,他们并不反对将快递放在驿站或快递柜,只是希望有被提前告知和选择的权利。这也反映出,在推动快递服务升级的同时,还需要注重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记者注意到,面对快递新规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办法》鼓励企业共享设施推广智能快递柜,以提高送货效率,降低快件积压现象。这一举措,既解决了快递员送货上门面临的困扰,如小区禁止快递车辆入内、快递单上门牌号不准确等问题,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便捷的自取方式。
快递公司“不告而投”背后
面对多家快递公司“不告而投”的行为,杨女士也多次与快递员进行沟通,希望能送货上门或联系消费者协商投递方式,但快递员依然拒绝与收件人沟通,并擅自投放至快递柜。
杨女士向记者表示,“近期我网购后收到了圆通、中通、韵达、极兔等公司的快递,也先后与快递员进行了沟通,希望能在快件投递前联系到用户,由用户来选择具体投递方式。但快递员表示,由于快递配送量较大顾不上一一与收件人确认。也有快递员表示,配送件多时可达到数百件,如果挨个打电话询问投递意愿,会大大减少每天的投递量,降低工作效率,通话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事实上,为避免快递员擅自将快递直接投放至驿站或快递柜,《办法》还明确,快递企业如未经消费者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末端服务设施的,将受到邮政管理部门的处罚。这一规定,不仅是对快递企业行为的严格约束,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有力维护。
快递新规的出台,是快递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它将在一定程度上明确快递员的送货义务,减少类似随意投放的现象发生,提升快递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同时,新规也将促进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推动快递企业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需求。
近年来,伴随网购、直播带货等电商形式的迅速崛起,快递行业呈现高速发展态势。近期,据国家邮政局快递大数据平台发布的监测数据显示,3月份全国日均快件投递量为4.42亿件,同比增长17.6%。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边作栋于近期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办法》施行以来,3月,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受理核处用户咨询、意见建议、问题诉求等申诉事项2.5万余件。立案调查快递市场违法违规行为531件,已办结案件325件;涉及适用《办法》立案调查的239件,已办结案件203件。
伴随着快递行业的高速发展,《办法》的实施还面临着诸多挑战。如何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同时,提高快递员的工作效率,降低企业经营管理成本,实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是需要深入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办法》的出台是国家对快递行业的规范与引导,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与提升。它标志着我国快递行业正在向更加规范化、高效化、人性化的方向发展。希望在新法规的引导下,快递行业能够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而对于“快递员以工作量大、通话费用高为由拒绝联系收件人是否违反相关规定?”“出现快递‘不告而投’现象的根本原因?”等相关问题,记者联系了中国邮政、圆通、中通、申通、韵达、极兔六家快递公司,圆通、极兔快递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未通知用户擅自投递包裹至驿站或快递柜违反《办法》的相关规定,会联系当地营业点就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后给出回复。随后记者向上述六家快递公司发送了采访函,截至发稿前未收到相关回复。
针对快递投递的相关问题,边作栋介绍,邮政管理部门采纳社会有关方面提出的建议,在前置投递选项、改善企业与用户沟通方式、保障快递员合法权益等方面持续与企业沟通,协调快递企业与电商平台加强对接,电商平台已着手改造业务流程,消费者在部分平台网购下单时可以选择投递方式。此外,快递企业已着手对快递员的绩效考核方式进行调整。有的快递企业通过智能语音呼叫、用户偏好设置等方式加强与用户沟通。
来源:未来网 时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