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挺离谱的,福建厦门一高校女生,因为买饭时拿了6双筷子,被食堂工作人员指责辱骂盗窃。
女生气笑了,反问:我违反了哪门子法?女生要走,工作人员还拽着她手不放。网友都震惊了:价值3毛钱的盗窃案。
01 案情回顾最近在厦门出了件挺逗的事儿。晓芸是福建厦门一所高校的在职学生,这天她去学校食堂买饭。因为是好几个人一起吃饭,所以晓芸在买完两份饭后,就去拿了6双筷子。食堂工作人员看到后就说:“同学,你拿那么多筷子干啥,快点放下。”晓芸解释:“这两份饭,不是我一个人吃的。”工作人员不同意了,反而说:“你这偷东西知道不,你违法了,懂不懂?”晓芸一听这话不乐意了,直接怼回去了:“违法,违反什么法,违哪门子法?”工作人员,可能见多了,态度很平淡,但是拽着晓芸不让走,嘴里说着:“筷子是私人物品,你这是偷窃食堂物品,如果再不放下我可就报警了。”晓芸瞬间怒火中烧,反问对方:“筷子放在这里,不就是公用的吗?你要报警就赶快。”俩人在食堂里拉拉扯扯的,最后校方出面安抚。晓芸委屈:我一个女孩子,大庭广众之心,被人拉拉扯扯的,骂偷东西,必须道歉。食堂也委屈:挣钱不容易呀,食堂都被偷了1500个勺子了,她一个人拿那么多筷子,我就以为她盗窃了。网友们更是议论纷纷。有的支持晓芸:2盒饭6个人吃犯法吗?一双筷子3毛钱,多拿几双怎么了,何况食堂的筷子质量那么差,经常吃着吃饭就断掉了,不多拿几双备用,饭怎么吃?商家太小气了。也有人支持食堂:一个人拿6双筷子,确实太多了,浪费。
食堂开门做生意,又不是慈善机构,拿两双还能说得过去,拿6双属实过分了。
而且,不是谁发视频谁有理,就不能换位思考下,这个食堂工作人员也是打工的,老板有要求,他就是执行,学生也应该体谅,没必要搞这么僵。
02 以案释法今天我们就了解,这个事到底谁不占理,是食堂,还是晓芸呢?我们先来看看,晓芸的行为算不算盗窃?《刑法》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女生晓芸拿了6双一次性筷子,如果这些筷子是食堂免费提供给顾客的,那么女生的行为并不构成盗窃。因为女生并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也没有秘密窃取的行为。当然,如果食堂有明确规定筷子是非卖品或需额外付费,且女生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取用,那么这可能构成侵权行为。但无论如何,食堂工作人员无权私自拽住女生不让其离开,这是侵犯人身自由的行为。食堂工作人员,有没有错呢?网上的视频只有部分信息,我们还不知道事情的全貌。但是从目前的视频对话中可以看出,食堂工作人员的态度还是很稳定的,没有大吵大闹,也没有疾言厉色,甚至说话还有点结结巴巴。反而是涉事女生晓芸,情绪很激动。当然,不论如何,食堂工作人员的态度和言行是有不对的。他在没有充分了解情况的时候,就指责晓芸盗窃,还拽住她不让离开,这种行为显然是不合适的。食堂确实应该加强下员工的培训,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现在的好消息是,学校已经介入调查,让我们期待后续的处理结果。希望大家伙能客观、理性点的看待这个事件。最后说一句,晓芸这个女孩子真的很勇敢,面临不公正的指责时,能够大声反击,真的超勇敢,我想这点很多成年人都不一定能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