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一头野猪闯入村民家中。
只见视频中的野猪进了院子后,直接顶撞撕咬老人,院子里还有三条狗试图上去帮忙,但完全不是野猪的对手。
老人从台阶摔到地上,躺在地面一动不动,腰部流出大量鲜血,最终不幸身亡。
各地关于野猪出没的消息越来越多。
这说明了两个情况:
一,农村是真没有人了,所以给了野猪能够生存繁衍的空间。
二,野猪现在不是保护动物,但依然没有人敢随便捕猎,除了怕惹事,专家说野猪肉有细菌之类,不能食用,要销毁,而且目前食用野猪仍属违法行为。
以前的野猪肉吃了为什么没有事?
我老家村子,附近就有大山,以前农忙过后,村民们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结伴上山打野味。
山里的野猪吃地里的庄稼,农村人吃野猪肉,一直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一但上山打到了野猪,就几户人家来分。
真的就跟过年一样,加上辣椒炒一盘,那可是真香。
现在不一样了。
虽然野猪在2023年6月,已经被移出“三有保护动物名录”,但并不意味野猪从此就不受法律保护,可以被随意猎杀。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野猪目前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目的猎杀、运输和贩卖。
也就是说,现在野猪存在的意义,能起到平衡生态的作用,只有在破坏当地生态平衡后,才会介入干预。
还有就是专家说的,野猪肉因为含有一些不宜食用的成分,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集中销毁。
对于一个吃过野猪肉的农村人来看这句话,是打一个问号的。
我说记忆里的野猪肉又香又甜,你信吗?
各地野猪出没,证明农村实在是没有人了。
以前的农村,到处都是人,村里都是人,山上地里干活的,全是人。
那时候别说什么大的野物了,就是山上的小鸟都不见几只,一到冬天就光秃秃的,野物到这样的地方哪里能藏得住。
现在的农村,人口大量进城,留在村里的只有老人,没有青壮跟小孩了。
还有就是这一二十年的封山育林工作确实做的有成效。
以前那种一眼望去,光秃秃的山野场景,几乎都不存在了,要么被种上了经济林,要么没有了人的干预后,各种野树野草都在自然的生长,占据了广阔农村空间,自然也给各类野生动物提供了生存空间。
野猪这样的大型动物能频繁出现,说明农村确实是没有什么人了。
结束语。
我查了下资料。
根据2023年5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因此,野猪虽然不再是保护动物,按照管理办法,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这个过世的老人家属,是可以依法获得补偿的。
而且他这个情况还比较特殊。
是外面的捕猎队的猎犬,把野猪逼进了院子,从而对老人造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