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回家发现小偷黄某入室行窃,赶忙压制住,等待警方到来。
中途,小偷借口呼吸不畅想跑,陈先生得亏眼疾手快抓住。过了一会儿,小偷再说自己呼吸不畅,陈先生怎么也不肯信了,不料小偷这回真心脏病发作,最后死亡了!事后,小偷家属竟以“过失致人死亡”为由向陈先生索赔81万元,将他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了!
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陈先生和儿子一起做生意,每天早出晚归,不料习惯被一个小偷给摸清楚了,就在7月10日傍晚,小偷摸索着撬开了陈先生家的大门。可不凑巧的是,这天陈先生刚好没有去做生意,而是和儿子在家准备做生意要用的食材。小偷黄某可谓是撞上了枪口,陈先生一边让儿子报警,一边拽住黄某的衣服。很快,黄某和陈先生扭打在了一起,报完警的小陈见状连忙上前帮助陈先生压制住小偷。在压制小偷时,小偷黄某对陈先生表示他呼吸有些不畅,希望陈先生放松点力度。陈先生怕出事儿,也稍微放松了双手的力度,但黄某却趁机挣扎,想要逃跑!陈先生好心都给狗吃了,气得够呛,他干脆再度加大了手上的力度,将黄某死死地压在身下等民警来。可没想到,当民警赶来后黄某状态非常不稳定,不仅呼吸若有若无,就连心跳和脉搏都非常微弱,胸腹部受到挤压,导致心脏病发,呼吸功能障碍而死亡。陈先生分明是在抓小偷,可眨眼间他就变成杀人犯了,他当即就有不好的预感。一段时间后,预感成真,小偷的家属竟然还好意思告他,要求81万元赔偿款!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02案例分析本案中,陈先生在发现小偷入室时,压制小偷导致死亡,构成犯罪吗?根据《刑法》规定:“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他人死亡的,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虽然单从法律条文看,陈先生有过失致人死亡罪,但陈先生压制黄某是为了阻止盗窃。因此,法院在考虑到正当防卫的因素后,撤销了对陈先生的公诉。那么本案的陈先生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根据《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若正当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则构成防卫过当,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黄某入室盗窃,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陈先生压制他,是正当防卫。黄某的死亡是因为他本身就有心脏病,也没有告知陈先生,同时在被压制时激烈挣扎,导致心脏病发作。因此,法院认为陈先生的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不构成防卫过当,属于正当防卫,无需承担刑事责任。黄某家属要求赔偿81万元合理吗?陈先生对黄某的死亡有民事责任吗?根据《民法典》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陈先生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对黄某的死亡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驳回黄某家属的赔偿请求,陈先生不负民事赔偿责任。03深刻教训网友热议:“真要索赔!告小偷家属讹诈罪!”还有网友说:“心脏病或其它疾病的小偷,就不要出来作案,否则害了自己害又他人,这样的小偷太可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