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嘉东煤业有限公司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神山村范家塔社和潮脑梁村火盘社境内实施的煤场及办公生活区建设项目,其中煤场于2011年8月份动工,办公生活区于2021年8月份动工,存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1、责令限期恢复原状;2、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25元的罚款,计:捌拾叁万柒仟陆佰元整(¥:837600元)。
鄂尔多斯市嘉东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22日,注册地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神山村,法定代表人为张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