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矿业芦岭煤矿监测系统未实现应急联动,被罚50000!

从霜谈地 2025-01-06 01:12:56
发现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芦岭煤矿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1.Ⅱ887机巷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T1在测试瓦斯断电时,安全监控系统与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未实现应急联动; 2.Ⅲ1024风巷联巷带式输送机堆煤保护设置在主滚筒边缘外侧。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伍万元整。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芦岭煤矿成立于1997年08月11日,注册地位于安徽省宿州市墉桥区芦岭镇,法定代表人为周为军。核定生产能力为230万吨/年,主采煤层为8、9、10煤层,矿井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采用立井、多水平分区石门开拓方式。 2022年6月1日5时17分,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芦岭煤矿(以下简称“芦岭煤矿”)I946综合机械化放顶煤工作面(以下简称“综放工作面”)上隅角回收铰接顶梁时发生事故,一名作业人员被突然下落的铰接顶梁砸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52.87万元(不含事故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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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霜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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