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玉贞,年35岁,于民国36年10月25日下午5时,由十区大理53号乘三轮车外出至今未回,遍找无踪,如有知其下落者请赐信,备有重谢,绝不失言。李允之谨启。”
这是1947年10月30日,载于《天津民国日报》上的一则寻人启事。失踪的董玉贞是国民党陆军第九师师长董政国之女,而登报寻人的李允之是她的丈夫,也是有名的富二代。
两人皆是天津有头有脸的人物,寻人启事一出,立刻闹得满城风雨,街头巷尾都在议论此事,最后惊动了警方。
警局内,李允之称妻子25日乘车出门后至今未归,他一边痛苦地追忆当时的情况,一边诚恳地表示:“若有人能寻到玉贞,我必重金酬谢!”
在李允之话里话外的“提醒”下,警方认为嫌疑人很有可能是那名载董玉贞离开的车夫。
据李允之口述,当日,董玉贞向自己要了1300美元想去买心仪的大衣,若车夫为此谋财害命,那再合理不过了。
紧接着,李府周围的车夫一个接一个被排查,可到底还是没找到,连续折腾了几天,案件毫无进展。
(被拉走的不是董玉贞,而是一个人的良心)
就在警方毫无头绪之时,一个叫苪(bǐng)乐的美国人报案,声称好友李允之犯下命案,他妻子的尸体可能就在自己家中。
警察撂下电话,带人赶到现场,刚进门口,一股恶臭扑面而来,再往里一看,巨大的柳条箱摆在库房正中,等警察撬开箱子上的两把锁,一具残尸映入眼帘!
很快,李允之被警方逮捕,审问之后,一场因爱而生的谋杀案真相浮出水面。
为他生下六子,结局换来背叛(董玉贞结婚时正是人生最好的年纪)
董玉贞16岁时嫁给李允之,两人的婚姻虽是父母之命,但刚结婚时,也算夫妻恩爱。
在李家,董玉贞接连生下三子三女,大半青春都耗在操持家务和照顾孩子上,没几年,大小姐气度不再,只剩下憔悴的身子和要强的性格。
另一边,李允之是开滦矿务局老总的儿子,成年后顺理成章地转为有权有势的商人,也是实打实的大少爷,结婚没几年就开始怀念以前潇洒惬意的日子。
董玉贞没上过学,但李允之受过新式教育,他一直看不起董玉贞,经常嘲讽她没文化,也不耐与她解释自己在外的风流事。
董玉贞好歹是富家出身,怎能咽下这种欺辱。于是,互不相让的两人常常大吵大骂,闹得狠了,李允之就出手打人。
家暴这种事,有一就有二,动辄打骂渐渐成为家常便饭,李允之下手也越来越不分轻重。甚至在董玉贞怀孕七月时,生生被打到孩子早产,她的左手小指也被打断,落下终身残疾。
到最后,董玉贞只能向自己的父亲求助。得知女婿的所作所为,董政国震怒,将李允之狠狠骂了一顿。
碍于董政国的权势,李允之被迫安稳了一段时间,但这么一来,他对董玉贞更是不喜,两人的婚姻也走到了冰点。
可惜,董政国不幸早逝,董玉贞失去最后一层庇护,而李允之没了老丈人的约束,更是无所顾忌。
很快,李允之喜欢上了一个叫施美丽的中德混血,对方年轻漂亮,知情知趣,而这次出轨也不似以前的小打小闹,两人甚至偷偷举行了婚礼。
可事情闹得这么大,董玉贞不可能得不到消息,她赶到两人居住的地方大闹一通,临走时放下狠话:“你这是重婚罪,等着坐牢吧!”
李允之怕了她的威胁,一旦被定罪,他真得坐牢,无奈之下,他向董玉贞求和。
到最后,她与李允之签下分居合同,李允之可以跟施美丽继续生活,但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
恼羞成怒,联合小三分尸原配(当董玉贞看着丈夫和另一个女人同居时又会怎么想)
签下合同,本以为事情就此了解,但李允之和施美丽都是花钱大手大脚的人,他的收入很快捉襟见肘,权衡之下,他选择敷衍董玉贞。
董玉贞收不到规定的抚养费就上门闹,次数多了,两边关系越来越差。她到此还不愿离婚,就是认定李允之会回头,只有自己才是正主,可她不知道,她永远也等不到那一天。
出事那天,董玉贞撞见李允之给施美丽买了一件大衣,她醋意横生,要求李允之给她买一个更好的。李允之不想给她花钱,但耐不住董玉贞吵闹,就答应了她。
下午,李允之、施美丽、董玉贞三人难得一起吃饭,刚开始气氛还算正常,可没聊几句就又起了争执。
董玉贞拿起屋里的榔头给自己壮势,李允之一气之下夺走榔头,对着她的头重重敲了十几下,而施美丽负责在一旁按住董玉贞,几分钟后,董玉贞再没了生息。
缓过神的李允之不仅没有后悔,反而冷静地同施美丽商量如何处理董玉贞的尸体。最后,李允之买了个柳条箱,两人一起把董玉贞分尸后塞进箱子,保险起见,还把董玉贞的头进行焚烧,直到面目全非。
藏尸好友家中,引起家猫注意(柳条箱里装的不只是一个人,而是一类人)
李允之找到好友苪乐,将柳条箱寄放在苪乐夫妇家的地下室,在搬运过程中,苪乐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臭味。
李允之顺势称里面是条毛毯,自己家的猫在上面撒过尿,不好清洗,先放在这里,过几天就拿走。
苪乐夫妇虽然感觉奇怪,但出于礼貌,没有多问,也没打开箱子。
随着尸体的腐烂,地下室的箱子散发出来的味道越来越臭。刚开始苪乐没放在心上,可家里的猫被腥臭味吸引,不停围着到箱子叫,在上面划出很多痕迹,连带爪子也沾上了丝丝血迹。
家猫的反常引起了苪乐的怀疑,再加上最近闹得不小的董玉贞失踪案,他产生了不好的预感,立即报了警。
事情果然如他所料,柳条箱里就是一具面目全非的尸体。
警方随后找来董玉贞的妹妹,她立刻认出了姐姐断掉小指的手,确认这具残尸就是董玉贞。
人证物证俱在,李允之百口莫辩,只得招供一切,但当时民国法律不健全,只判了李允之死缓。
不仅如此,李允之靠着家里人的打点,在狱中要什么有什么,完全不像是坐牢之人。直到新中国成立,李允之才被判死刑,施美丽无期徒刑。
董玉贞死后,妹妹接过几个孩子,扶养他们长大成人。
如果没有遇到李允之,董玉贞也许还是董家的大小姐,有爱自己的父亲,体贴自己的妹妹,也许她会遇到一个真心爱她的人,继续无忧无虑地生活,而丈夫会包容她偶尔的任性。
在第一次背叛后,真的应该相信,所谓的爱情还有重新来过的机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