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日,随着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实施,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规定》,并从2019年6月1日,与新修订后的公务员法同步实施。到2024年12月,这个规定已经实施了5年半,总体反馈就是就改变与机遇并存,让所有公务员看到了职业晋升的希望。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是健全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重要举措。从制度上保障了公务员的晋升通道,提高了公务员的待遇水平,这对于那些职务比较低的公务员,没有职务的公务员,拓展了新的晋升方式。
从积极影响面来分析,对于那些兢兢业业、默默付出的公务员来说,职务与职级并行意味着更多的认可和回报。以往,可能因为职务晋升的名额有限,许多人的努力得不到充分的体现。虽然当不了官,但也还还可以享受更高的等级待遇。
但现在,即使没有晋升到更高的职务,通过职级的提升,也能在待遇和职业发展上有所突破。据相关数据显示,实行这一制度后,大多数的公务员在收入和职业满意度上有了显著提升。
比如很多公务员工作一辈子,到退休时还是普通的科员,现在从普通公务员退休的人越来越少,多数人退休时至少也是一个四级主任科员,这也是一种进步。不管是在职时的待遇和退休后的待遇都有大幅度的提升。
再比如小李一直在基层机关勤勤恳恳,业务能力出色,但由于领导岗位有限,始终没有晋升机会。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后,他凭借优秀的工作表现,职级得到了提升,工资待遇也相应提高,这让他工作起来更有干劲了。
不过,这一制度也并非只有好处。对于一些习惯于传统晋升模式的人来说,可能会感到不适应。他们需要重新调整自己的职业规划和发展策略。如果忽略机构的规格,要和大机关相比,要和有职务的人相比,估计就会丧失自己努力的动力。
职务职级并行不是一项普惠性的制度,这是这一种晋升机制。不管是职务的晋升还是职级的晋升,都是有条件要求的。这种晋升既有任职年限的规定,也有政治素质、综合能力方面的要求,还有任职比例的限制。
从制度规定来看,职级职位的设置和机构规格是一致的,机构规格比较高的机关,职级职位的设置相对比较高,相反基层机关由于由于机构规格比较低,职级职位的设置相对比较低,这种设计,是和目前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一致的。
比如同一年考取的公务员,如果是报考的省级机关,省级机关是大机关,高级机关,最高的职级可能是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多数的公务员可以晋升到四级调研员到一级调研员;如果考上的县乡机关,在县乡机关中,由于机构规格的限制,不可能设置一二级巡视员的职位,除了县级领导以外,对于普通公务员来说,职级职位最多就是四级到一级主任科员。
既然是职务职级并行,有职务的人,如果晋升不了更高一级职务,但还有机会晋升上一个职级;对于没有职务的普通公务员来说,一辈子晋升不了职务,但在至少可以晋升四级主任科员或是三级主任科员,最高可以晋升到一级主任科员。
当然县乡机关本身就是一个处级和科级单位,在这些单位工作的公务员想要晋升到更高的职级,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晋升职务。比如晋升到乡科级副职,今后晋升三级主任科员或是二级主任科员是有希望的;二是参加公务员遴选,调动到更高级别的机关,级别更高的机关,职级晋升的渠道更广。
综上所述,对于公务员来说,不管是基层公务员还是大机关的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规定的实施,对于自身职业发展前景来说,都是一种改变,一种机遇。当然改变和机遇,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留给那些努力学习和工作的人。奖勤罚懒,激励积极向上,是职务职级晋升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