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这是(宋仁宗嘉佑六年)苏轼答御试策写的一篇策论,名为《留侯论》。
近日浙江宁波,一老板在夜市摆摊炒蛋炒饭,一名穿着青色的中年男子貌似心情不好,将老板的摊位推倒,老板摊位上的调料、米饭、粉丝、粉条倒在了马路上,现场瞬间一片狼藉。将摊位推倒后,该男子十分冷静又坐在了夜市摆的桌子旁边。更让人吃惊的是,炒饭老板眼睁睁地看着摊位被人推倒,仿佛推倒的摊位不是自己的一样,全程没有说一句话,十分淡定继续帮顾客炒饭,期间看到摊位被推倒后,还顺手往旁边抓了一点盐放进锅里,该视频一经发出引起网友热议。
有北方的网友看到这一幕惊呆了,表示南方人的世界有点看不懂,作为一个东北人就喜欢南方人的冷静淡定,遇到突如其来的情况毫不惊慌,被别人无缘无故侮辱也不会一丝生气。原本以为,猝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都只有在书上能看到,没有想到在现实中就遇到了。
有网友调侃老板是一个高手,绝对是有故事的人,这下好了,炒完最后这一份炒饭可以收摊了,今天碰上贵客了,这个大单估计至少可以少炒好多份蛋炒饭了。
不得不说啊,在夜市摆摊炒饭生活已是不易,不管怎么样,何必要为了一件小事如此动气呢,把人家摊位推到了,接下来就是赔偿了啊,所以千万不要冲动,冲动是魔鬼。
该男子将他人摊位推倒破坏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第三款"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如果情节严重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将可能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奉劝大家不要冲动,冲动一时爽,打赢赔钱坐牢,打输开刀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