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快过年了,现在不少从农村来城市打工的人,也慢慢开始回到农村,但在这里啊,也提醒大家回家的时候千万要小心,不要什么东西都往往家里带,在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些物品是不能随便携带的,一旦携带了就很有可能你就犯法了。
近日,今年48岁的农民工王某,小学文化的他,由于没有什么太高的学历,早年一直都是在江西老家种地养活家庭,可随着孩子越来越大,孩子的学费,成为了全家人头痛的事情。王某就索性和同村的老乡,从江西农村老家,到福建工地上搬石头干工地。
由于近几年经济不太景气,王某的工地也逐渐开始停工,眼看年关将至就跟同村老乡商量准备收拾行李回江西老家。王某这天提着大包小包,赶往火车站准备搭乘火车回江西,让王某万万没想到这次回家,给他惹下了天大的麻烦。在经过铁路安检时,被铁路安检的工作人员迅速拦下,铁路安检工作人员通过行李安检机,发现王某的保温杯里面藏有疑似长长的利器。
几名铁路安检工作人员,瞬时气氛紧张,两三个大汉拦住王某,勒令打开行李包接受检查,很快铁路安检工作人员翻开王某行李后,找到了保温杯。铁路安检的工作人员打开保温杯后,发现了一个长约10-15公分匕首。铁路安检的工作人员质问王某,这是什么?王某神色慌张,说话不太利索,操着不太标准的普通话答道:“这是工地上用的工具。”
随后警方对王某进行口头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经王某交代这个匕首是在工地上其他同事离职了以后送给他的,此次回老家准备把这个匕首也带回家,觉得丢了也挺可惜的。经警方审理查明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的规定,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
在这里提醒大家,进入公共场合,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是不能携带管制刀具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的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相信很多普通人都不太懂这些法律常识,也临近年底了,大家记得把这个文章分享给亲朋好友看,避免造成这样类似的悲剧,毕竟要是万一被拘留了,就不能回家和家人团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