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通常是指劳动者无任何正当理由,既不到岗又不请假的行为,主观上具有恶意性,与受到行政拘留后因人身自由受限,客观上无法到岗有一定区别。
用人单位需注意
1、行政拘留本身并非法定解除事由,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2、单位日常管理中应当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将此类违法违纪缺勤明确为旷工,并对此制定具体惩戒办法,依据规章制度适用正确的解除理由,才能避免承担违法解除的后果。
员工需注意
因在日常生活中也可能存在被错误行政拘留的情形,此种情形下,单位也有义务继续履行双方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因此被行政拘留后,为避免被单位开除,员工应当:
1、履行请假手续,尽量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进行请假,及时保存证据。
2、请假要如实告知单位事由,千万不要以其他事项为由欺瞒单位,否则会因存在请假的理由与事实不符,导致请假无效,造成被认定为旷工的后果。
3、在本人无法亲自到场请假的情况下,可以委托近亲属到单位请假,并注意保留证据。
4、若单位同意请求请假事项,事后反悔,以“旷工”“违纪”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承担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