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引人注目的职务侵占案件。一名医疗美容公司的员工通过虚构投诉、伪造材料,将公司100余万元的赔偿金非法占为己有。
从发现漏洞到实施诈骗
高某是上海某医疗美容公司的医疗纠纷处理专员,自2021年起,他独自负责处理公司的医疗投诉及赔偿申请。在工作中,高某发现公司的退赔审核流程存在明显漏洞:只要赔偿金额不超过20万元,财务部门便不会向总经理核实,客诉单即可顺利获批。这一漏洞成为了高某实施诈骗的“突破口”。
高某首先找到了好友王某,声称有一个既能赚钱又能帮他刷业绩的项目。王某误以为这只是普通的业绩冲量,便提供了自己的身份信息和银行账户,并向高某转账2万元。半个月后,王某的账户收到了10万元的转账,扣除本金和酬劳后,他将剩余款项转回给高某。尝到甜头的王某还想继续参与,但高某告诉他,每个人的身份信息只能使用一次,若想继续“赚钱”,必须借用他人的身份信息。
于是,王某开始四处寻找他人帮忙,收集身份信息。与此同时,高某也以同样的方式拉拢了其他朋友,如袁某等人。每当朋友们对操作流程产生疑问时,高某便以“普通的销售刷单”为由搪塞过去。通过这种方式,高某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伪造了大量的“纠纷顾客费用审批单”和赔偿和解协议,成功骗取了公司100余万元的赔偿款。
财务异常引发调查
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鞋?
2023年6月,公司负责人在整理财务报告时,发现了医疗退赔金额的增长异常。经过深入调查,公司发现这些医疗退赔材料审批上的客户签名字迹一致,且很多收到退赔钱款的人都未曾在公司消费及治疗。公司怀疑退赔款被骗,且专员高某有很大嫌疑,于是立即报警。同年7月,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职务侵占罪后果严重
案件移送至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后,检察机关经审查查明,2021年至2023年期间,高某利用其担任医疗纠纷处理专员的职务便利,通过虚构投诉客户、伪造“纠纷顾客费用审批单”及相关赔偿和解协议等方式,骗取公司支付的医疗纠纷赔偿款共计人民币100余万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构成职务侵占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高某主动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全额退赃,同时自愿认罪认罚。鉴于其悔罪态度良好,且退赃行为减轻了公司的经济损失,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提出了量刑建议。2024年11月,经长宁区人民法院审理,高某被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这起案件不仅给医美行业带来了深刻的教训,也提醒所有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审核流程,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同时,对于员工而言,要时刻保持警醒,坚守职业道德和法律底线,切勿因一时贪念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