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不同时期外交政策的颁布,对于暹罗政治经济的影响和意义

永旋说财经 2023-02-19 03:28:07

明朝对暹罗采用了海禁政策和睦邻友好政策之后,对暹罗的影响可以分为三个方面:政治方面、经济方面和社会与文化方面。

对暹罗的政治影响

明朝与暹罗最初发生政治交往是在洪武六年,当时暹罗派遣使者进入中国为了两个目的就是进入进贡和报告国内政治的情况。暹罗报告了什么?为何暹罗要给明朝报告国内的政治情况?按照中国史料的《明实录》上面记载着当时暹罗国王派遣使臣进中国报告了几年前发生暹罗人民都促进前王拉梅萱(参烈昭毗牙)的叔叔之事情,所以就把这件事情给明皇帝报告暹罗已经有了新国王,同时也顺路入华进贡。

这是暹罗给明朝报告国家的政治情况,那么为何暹罗要给明朝报告国内的政治情况?笔者推测是因为国际经济贸易原因,由于暹罗国王获得了明朝保证了是真正的国王,这位国王就会派遣使臣上船进入中国进行朝贡和商业。

这个国王之印是什么?对暹罗国有什么好处?国王之印是印章,但不是普通的印章,是某某国王的印章,是明朝皇帝赐给该国的印章,叫国王之印。如果按照暹罗的春武里王朝和曼谷王朝从中国获得的国王之印的样子。

这样可以说的是骆驼卧着在印章上面,使得暹罗国人都叫“骆驼国王之印”,下面写着“暹罗国王之印”表示这个国王之印是属于暹罗国王的明朝赐给暹罗的国王之印是为了表示在天朝皇帝保护下暹罗国的主人只属于“王位”。

另外,这个暹罗国王之印能确认真正的王位,因为哪位国王占有了国王之印能进入中国进行朝贡和生意,这样就能表示那一位国王真的是真正暹罗国王。这些是国王之印对暹罗国内政治情况的好处,以及对暹罗国内的政治产生了平安。

由于国王之印对暹罗国这么重要,所以国王之印破坏或被别的国家抢走的时候暹罗就赶紧派遣使臣进入中国对明朝乞求新的国王之印,如万历三年(1575年),由于万历继位之前暹罗被缅甸(东蛮)率领军队占领暹罗,这一段时期暹罗被将于缅甸的属国,这一次战争的影响很严重,因为暹罗阿瑜陀耶首都到处都被火灭了,包括明朝赐给暹罗的勘合和国王之印,到了万历三年的时候暹罗就派遣使臣重新进贡,以及乞求了新勘合和国王之印:“暹罗国奏:向为东蛮所侵,印信、勘合业被烧毁,求乞更给,以便修贡。许之。”

另外,明朝的对外政策能除去暹罗国王扩张国家的想法,暹罗多次率军侵扰周边国家,使国家之间经常出现战争。永乐二年(1404年)暹罗侵扰满剌加和苏门答腊,满剌加和苏门答腊就向明朝投诉:先是,占城贡使返,风飘其舟至彭亨,暹罗索取其使,羁留不遣。

苏门答剌及满剌加有诉暹罗恃强发兵夺天朝所赐印诰。明朝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劝告暹罗国王暹罗国与满剌加和苏门答腊是同一个阶级,不能侵扰对方,应该保持国家之间的和平,虽然暹罗停止侵扰这些国家,但是只是暂时而已,后来又重新侵扰周边国家,像永乐十三年(1415年)。

满剌加又向明朝投诉:昭禄群膺殂,子三赖波磨札剌的赖嗣。暹罗於满剌加,夙鞭箠使之,征输惟命,然犹岁岁开兵隙。十七年,诏暹罗国王俾与满剌加平。明朝就给暹罗国王的告诫,令暹罗与满剌加和平下来。再加上,明代有许多中国人偷偷出海迁移到国外,暹罗也是中国人民的一个迁移地。这些华人在暹罗做了多种多样的职业,如参加志愿军队叫“中国志愿军队”,帮助暹罗与睦邻国家作战,这样使暹罗的军队更加强大。

对暹罗的经济影响

由于明时期有一项对外政策引导许多外国进入中国,那个政策是‘睦邻友好政策’。睦邻友好政策中明朝对外国进华来管理的一个手段是“朝贡贸易制度”,各个国家欲跟明朝进行友好交易或者进行经济贸易必须带着贡品交给明朝,然后各个国家“朝贡”了之后才能与明朝别的方面进行友好交往。

其实,称为“朝贡”指是一种政治关系,不过同时也是一种贸易形式,所以明朝与进贡国家之间的经济贸易交往也发展出来,明朝与暹罗之间关系也包括在内。明朝为了满足“天朝上国”、“万邦来朝”的思想才制定睦邻友好政策,实行朝贡贸易制度。

明太祖主动派遣使臣前往南洋各个国家要求进华入贡,对暹罗遣使诏谕该国家的国王要进贡:“洪武三年(1370年),遣使吕宗俊等诏谕暹罗国。”到了洪武四年(1371年),吕宗俊回中国的时候暹罗国王同时也派遣使臣跟吕宗君一起来华进贡,贡给了暹罗的驯象、六足龟和其他本国方物。

后来,同一年暹罗有派遣使臣进贡。由于在朝贡贸易制度之中以来一个想法就是“厚往薄来”,赐给暹罗国王和使臣赠品的这一次进贡都是一些质量好的布料,织金文绮、袭衣文绮和布帛,这些对暹罗国家来说是很高昂价值的东西,比本国进贡物品的昂贵得多这样就会理解明朝的厚往薄来的思想是怎样的。

暹罗获得了明朝很高昂的赠品,暹罗国王就会在东南亚国家对明朝货品、赠品非常感兴趣,以及暹罗会把明朝货品和赠品卖出去,价格也很高昂,暹罗国王对明朝赐给赠品的质量和价值很满意。使得暹罗后来在整个明朝不断地派遣使臣进朝入贡,是为了获得经济贸易庞大的利益。

同时暹罗进货入贡的时候除了带着贡品之外,还能带着商品与市舶司进行贸易交往,这样才算是合法的贸易,不能与中国的商人进行贸易。这样暹罗的贸易利益会更加多了。由于明朝与国外进华入贡和进行贸易越来越丰富,加上海上出现了倭寇矛盾,对明朝有影响,因为派遣使臣近乎入贡的国家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以及明朝也不能确认哪个船队是真正的贡船,哪个是假的,所以实行了一个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就是明朝对各个国家赐给“勘合”为了确认自己身份。

洪武十六年(1383年),这一年是明朝开始给外国办法勘合,暹罗是先获得明朝的勘合的一个国家之一:“(洪武十六年)遣使赍勘合、文册赐暹罗、占城、真腊诸国。”这些是明朝和暹罗在中国大陆进行朝贡贸易制度,那么在暹罗国呢,有没有中国人进行经济贸易交往暂时留居在暹罗或者永久留居在暹罗的中国人大部分都是商贾,除了在暹罗做生意之外,他们还获得对明朝赠品或奢侈品感兴趣的暹罗国王、大臣、官僚或者暹罗贵族的赞助。

虽然这些华人(迁移到外国生活的中国人)在暹罗会自由地做生意,不过他们不是每个货品能以暹罗普通人民进行贸易,暹罗的摩诃•查克腊帕国王时期(1548年-1568年,明朝是嘉靖时期至龙清时期)制定了一个关于进行贸易的规定,就是禁止暹罗普通人民与外国人买卖违禁品,如果违法的,就被惩罚。

这些是在暹罗的普通人民阶级与中国进行经济贸易,涉及国家阶级与明朝进行贸易是以上描述的朝贡贸易制度的,因为暹罗重视了明朝赠品有多高昂的价值,所以暹罗在整个明朝就不断地派遣使臣进入中国朝贡,尤其是明初期。

0 阅读:4

永旋说财经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